作者tomsclee (阿璋)
看板NTUDalawasao
标题Re: [讨论] 以「意思表示」看公投
时间Thu Dec 27 23:31:19 2007
很高兴你有阅读我们的社刊,而不是拿去包油条。
既然被点名了,那麽我得做一点回应。
根据你的说法,似乎是认为「这场」公投作为意思表示的「效力」可议,所以不如不办。
那麽这个问题是出於程序。而这个程序中你觉得最重要的争点是在於投审会的议题审查被
强行通过以致此一公投的公信力全失。
那麽问题来了,所谓的间接民主是否应该凌驾於直接民主之上?公投审议委员会本身是基
於立院席次的政党比例选出,亦即为间接民主,然而在送审前尚得取得百分之五的选举人
连署,换言之,这是一种非决策的阻挠方式来避免人民进行直接民主,因为一般人若想提
案任何「重大议题」的公投,是几乎不可能的。
再者,我的文章中并未为此次公投背书,我的看法是,用公投的方式来决定这个意思表示
是一个大绝招,不能任意为之,也不容可议的政治行动来伤害它的公信力,而民进党确实
是没做好,而它却被通过了,那麽,大招都已经出了,我们只能像是打三国一样,有人拉
错人,只好跟着开始震、然後吹、放星落、大地开始鎚,不然一定死路一条,所以我们只
能让他通过,否则这可以是中国「引用」的一个相当具有参考价值的民意资料,如果不让
它通过的话。
至於它的公信力,我们可以进行再审议,换句话说,公投结果是这样,而我们觉得它的公
信力可议,而可议的重点在於整体的法制、结构、政治制度,那麽我们就再进行其他改革
,而完成後再回过头来重新讨论不也是可以吗?还是你认为台湾的整体制度非常完善,没
有改变的必要呢?
我不想说入联的公投不重要,也不想说它完全没必要,但是民进党的作法确实是一种伤害
,而公投法本身更是问题重重,充满了妥协的斧凿之迹,所以让我们面对现实吧,现在是
被赶鸭子上架不得不为之,通过不通过都不会是「最好」的状况,但我们只能两权相害取
其轻,因为「不通过」的结果会比「通过」更让我们无法承受,除非中国不是我们「必须
」面对的问题。
如果我的回答无法令你满意,不妨敲我msn或寄站内信,相信可以有更有趣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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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49.97
1F:推 perlenpo:为什麽我觉得连阿璋的文都有淡淡的喜感... (误) 12/27 23:41
2F:→ perlenpo:= = 12/27 23:42
3F:→ tomsclee:我相信他一定能够理解我的梗 12/27 23:44
4F:推 perlenpo:=w=" 12/27 23:47
5F:→ oodh:不是 因为效力可议不如不办 而是 已经决定要让民意展现 12/28 00:14
6F:→ oodh:在这麽多方法里偏偏找最可议的 不在乎 表示效力的降低 12/28 00:15
7F:→ oodh:意味着 推动者心中有比 让 人民意思得以表示 更重要的事 12/28 00:16
8F:→ oodh:想借着公投达成 而这次效力可议的表示行为 又会成为世界看待 12/28 00:17
9F:→ oodh:台湾人民的 纪录参考 如我所言 真心希望台湾人民在未来得以 12/28 00:18
10F:→ oodh:用公投来决定 或向 国际表示意思的人 都不该放任这种利用行为 12/28 00:19
11F:推 oodh:至於「都办了 投赞成总比投反对 对台湾更有利」这样的说法 12/28 00:21
12F:→ oodh:就和被坏学生勒索 交出来总比被揍一顿好 一样 短时间是这样 12/28 00:25
13F:→ oodh:好像投赞成让它过 比较不会被外国看扁 但 此同时那个坏学生 12/28 00:28
14F:→ oodh:会接收到「这家伙弱」的讯息,下次再来(事实上明年有两次) 12/28 00:28
15F:→ oodh:然後每次见到面(大选)都敲一次 这样 真的对台湾好吗? 12/28 00:29
16F:→ oodh:台湾人大大方方地把这次公投破梗 让国际知道这次公投无意义 12/28 00:30
17F:→ oodh:1.相对不用担心投出来不过的引申效应 2.保留日後公投公信力 12/28 00:30
18F:→ oodh:不是更好吗? 至於法理上,我不是因为投审会才反对的 12/28 00:31
19F:→ oodh:你可以从「公投」、「咨询性公投」、「向国外发声」的转换看 12/28 00:32
20F:→ oodh:的出来 就连发动者本身对公投的法理立足点都苦苦寻找说法 12/28 00:32
21F:→ oodh:台湾 中华民国政府 在确实用台湾之名申请入联後 再办这公投 12/28 00:33
22F:→ oodh:本身就和公投法立法的目的相违背 投了不过照作的行为也违背 12/28 00:34
23F:→ oodh:这是为何我反对的原因 也是为何推动者一再换说法的原因 12/28 00:34
24F:推 oodh:不过 很高兴并感谢 原发文者回应 12/28 00:37
25F:推 JOHN0222:建议直接用回文的会比较清楚.... 12/28 00:37
26F:推 perlenpo:这个推文太长啦~~~~~~~~ 0.0 12/28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