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NLICHERI14 (薇姊)
看板NTUDalawasao
标题Re: [讨论] 以「意思表示」看公投
时间Wed Dec 26 23:46:20 2007
我想补充的是,关於把公投延後这个意见
我在今年暑假有藉活动与国策院的林正义研究员讨论过
把公投延後,的确是比较理想的做法
然而他的效力一定会较差。因为没有选举的议题加入,人民不见得会注意到
而踊跃度也会下降,届时如果造成投票率太低,不仅无法代表人民意见,还
会有更劳民伤财的疑虑。更伤害公投的代表性。
其次,如果公投离开大选,那媒体的焦点将不会聚焦在此,少了选举议题,很难
达到高曝光率的宣传效果。
这是敝人的一点补充意见,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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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6.151
1F:推 oodh:「效力」的定义为何 「觉得不重要」也是一种意见 12/27 12:20
2F:→ oodh:为何会把关心程度不踊跃 视为「效力」呢? 12/27 12:21
3F:→ oodh:「广告宣传」才会在乎曝光度、询问度 公投不该是广告宣传 12/27 12:21
4F:→ oodh:而是探测民意,如果说 民意不在乎政治 那就意味着民意并不 12/27 12:22
5F:→ oodh:强烈希冀公投提案通过带来的法案成立或行政作为 12/27 12:22
6F:→ oodh:这本身 也是公投想探测的一部份 才会有投票率的通过门槛吧 12/27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