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lue (沉淀也是一种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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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第二共和不能解决问题...
时间Wed Dec 19 01:03:30 2007
第二共和不能解决问题
■ 云程
这些年来为解决中华民国宪法与台湾的扞格,曾经出现如修宪、制宪等许多方案,其中以
维持「中华民国」招牌的「第二共和」方案,因为「在断裂中有连续」,最为吸引人。
第二共和宪法并非始自今日,从九○年代初期李登辉时代就曾透过当时的「国策中心」
放出风声,试探市场反应,结果「橘逾淮为枳」,以法国第五共和体制为师,却形成当今
台湾政坛权责不相当的「改良式总统制」。
如前所述,「第二共和」方案所学习的对象是法国。法国从大革命至今,总共出现五个
共和:分别是第一共和(一七九三|一八○四)、第二共和(一八四八|一八五二)、第
三共和(一八七○|一九四○)、第四共和(一九四六|一九五八)、第五共和(一九五九
|)。存在於「第三共和」与「第四共和」中间的是「维琪政府」(Vichy regime),这
个二次大战期间被德国所扶植出来的傀儡政权。相当讽刺的是,这个傀儡政权占有法国合
法政府地位许多年的时间,连英、美等国都承认其为法国合法政府。直到随着战事的演变
,戴高乐的自由法兰西(Free French),才由流亡政府(government-in-exile)的地位
,逐渐取得交战团体(belligerent)资格,最终成为法国的合法政府。
无论如何,前述「共和」这个民选的体制,虽然来来去去,其代表「法国」的本质却从
未改变过。
换言之,不管是第几共和,毫无例外的都是「法国」的共和,而不是其他国家或领土的
共和。於是,我们不免要问: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将代表哪个国家?答案当然是「中国」而
不是台湾,因为中华民国本来就是「中国的共和」(republic of China)之意。
既然如此,以「第二共和」方案来解决「台湾」宪政问题的可行性有多少,就不问可知
了。
处理法律事务,在楬櫫自然权利(right)之外,仍必须仔细检视权力(power)的来处
,即必须证明自己有资格进行此行为,宪政问题更是马虎不得。
台湾,本来就还不是一个国家(state),只是个从一九四九年起被中华民国(体制)
所管理的领土(territory),并正努力迈向某种具有永久地位的领土之中。
既然不是个国家,台湾人民可否自主的制订宪法?所制订的宪法是否为「国宪」?或顶
多只是个「基本法」(basic law or organic law)?这个宪法是否会被国际社会所承认
?不被国际社会所承认的宪法,将产生何种期待上的落差与衍生效应?在在都是问题。连
北美十三州的独立建国,都是一七八二年〈巴黎和约〉中英国承认後,才获得国际社会的
合法地位;光靠正常国家内政的、宪法学的角度,基本上是无法解决因为战争结束而产生
的台湾问题。
这是在试图解决台湾问题时至关重要的背景素养,不可一日怠忽,否则都是徒劳无功。
(作者钻研台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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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102.109
1F:推 perlenpo:政治法学可以处理这种问题 12/19 02:30
2F:推 perlenpo:应该说是"有政治性的法学" 12/19 02:35
3F:→ kaky:1945-1949中间又是哪个体制管理这个领土? 12/26 04:20
4F:推 perlenpo:楼上在提出疑问时,可以自己先行试着解答~ ^^ 12/26 04:23
5F:→ perlenpo:这是建议啦 ^^ 12/26 04:24
6F:→ kaky:科科这是原作者自己论述的不族要别人帮她想? 12/27 03:32
7F:推 perlenpo:第8段不是有说了吗... 12/27 11:16
8F:→ kaky:第八段说1949以後?有说了1949以前?. 12/27 18:01
9F:推 perlenpo:拍谢看错= = 12/27 18:07
10F:→ perlenpo:对这部份 我只知道有论者说1945~1949台湾岛的"地位未定" 12/27 18:08
11F:→ perlenpo:虽然ROC事实上管领台湾岛 但对台湾岛而言并非主权者 12/27 18:09
12F:→ kaky:不说明1949 以前?然後1949 这块地就冒出地位未定? 12/27 22:17
13F:推 perlenpo:这论点当然是根据国际公法来论述的 不是凭空冒出~ 12/27 22:37
14F:→ kaky:科科 根据XX法律不是这样用的 如果今天一篇论述用根据刑法 12/28 11:35
15F:→ kaky:p 先生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窃盗所得 这较根据刑法得来吗 12/28 11:37
16F:推 perlenpo:根据国际公法法理 ok? 12/28 17:26
17F:→ perlenpo:想在一行推文内把一件事说完 却因此没讲清楚罢了 ok? 12/28 17:27
18F:→ perlenpo:要的话用一篇回文来答覆 不要东批评西挑剔 却说得不完整 12/28 17:28
19F:→ kaky:问题很清楚答的不清楚怪问的人的错-_-!!! 12/29 01:57
20F:→ kaky:另外就跟你说不管法律条文或法理都不是这样"引用"就叫有理由 12/29 01:58
21F:→ kaky:再举一个例子,你手上拿了一个球三天後我说从今天起根据XX法理 12/29 01:59
22F:→ kaky:你从今天起是持有赃物,但是为什麽这颗球今天起是赃物,昨天呢? 12/29 02:00
23F:→ kaky:前天呢? 又为什麽是持有赃物,只说这颗球本来就是赃物.... 12/29 02:03
24F:→ tonlue:蒋介石所依据的是盟军第二号"战时接管"令来暂时接收台湾... 01/26 06:59
25F:→ tonlue:只是1949年之後ROC体制因为失去其母国就搬到台湾这里... 01/26 07:01
26F:→ tonlue: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体制就地合法化... 01/26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