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mcat (我要考上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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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话说七月的单车交通大执法
时间Sat Jun 18 23:40:04 2005
罚锾还是没提高呀
闯红灯还是只有一条马牌内胎的钱
(而且还不到supersonic)
关於证照那条 两轮车是不用证照的
灯光的部份
条杯杯只要放学时间站在台大门口
随便就可以开个几百张红单吧(没装灯+没开灯)
虽然一张才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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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民国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48 条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一 在转弯或变换车道前,未使用方向灯或不注意来、往行人或转弯前未
减速慢行者。
二 不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者。
三 行经交岔路口未达中心处,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弯者。
四 在多车道右转弯,不先驶入外侧车道,或多车道左转弯,不先驶入内
侧车道者。
五 四车道以上道路,设有划分岛,划分快、慢车道,在慢车道上左转弯
者。
六 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先行,或直行车尚未进入交岔路口,而转弯车己达
中心处开始转弯,直行车不让转弯车先行者。
七 设有左、右转弯专用车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车占用最内侧或最外侧或
专用车道者。
第 69 条
慢车未依规定登记,领取证照行驶者,处慢车所有人一百元罚锾,禁止其
通行,并限期登记,领取证照。
第 70 条
慢车经依规定淘汰并公告禁止行驶後仍行驶者,没入後销毁之。
第 71 条
慢车证照,未随身携带者,处慢车所有人六十元罚锾。
第 72 条
慢车未经核准,擅自变更装置,或不依规定保持煞车、铃号、灯光及反光
装置等安全设备之良好与完整者,处慢车所有人六十元罚锾,并责令限期
安装或改正。
第 73 条
慢车驾驶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六十元罚锾,或施一至二小时之道路
交通安全讲习:
一 不在划设之慢车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不靠右
侧路边行驶者。
二 不在规定地区路线或时间内行驶者。
三 不依规定转弯、超车、停车或通过交岔路口者。
四 在道路上争先、争道或其他危险方式驾车者。
五 在夜间行车未燃亮灯光者。
第 74 条
慢车驾驶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锾,或施一
至二小时之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一 不服从执行交通勤务警察指挥或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者。
二 在同一慢车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者。
三 不依规定,擅自穿越快车道者。
四 不依规定停放车辆者。
五 在人行道或快车道行驶者。
六 闻消防车、警备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警号不立即避让者。
第 75 条
慢车驾驶人,驾车在铁路平交道有第五十四条各款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
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
第 76 条
慢车驾驶人,载运客、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
锾:
一 乘坐人数超过规定数额者。
二 装载货物超过规定重量或超出车身一定限制者。
三 装载容易渗漏、飞散、有恶臭气味及危险性货物不严密封固或不为适
当之装置者。
四 装载禽、畜重叠或倒置者。
五 装载货物不捆紮结实者。
六 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不紧靠路边妨碍交通者。
七 牵引其他车辆或攀附汽车随行者。
第 90-1 条
慢车驾驶人、行人不依规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
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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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2.246
※ 编辑: chemcat 来自: 140.112.252.246 (06/18 23:40)
※ 编辑: chemcat 来自: 140.112.252.246 (06/18 23:43)
1F:推 Symerna:到底包不包含单车啊? @@ 140.112.59.53 06/19
2F:→ chemcat:脚踏车属於慢车...我之前整理过 自己去找140.112.252.246 06/19
3F:推 colebird:`觉得我天天都在违反其中的每一项.... 211.72.42.37 06/19
4F:推 Symerna:啧啧...当真啊...= = 140.112.59.53 06/19
5F:推 CHTM:不是ㄟ 上次去问条杯杯 它说单车是行人耶... 140.112.44.43 06/19
6F:推 davidbeckham:会开单车罚单的还是极少数 61.217.133.27 06/19
7F:推 chemcat:其实警察所知有限啊...尤其是台北以外的140.112.202.151 06/19
8F:推 intellidryad:不装头灯会罚钱@_@140.112.244.132 06/19
9F:推 nonverbal:god,这是鼓励败家阿 59.121.211.154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