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esDeer (毛球呼噜羽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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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系学会正副会长选举 登记截止公告
时间Tue Jun 3 20:07:19 2008
: 废票(无效票)认定的问题,应该是选务人员的工作。虽然
: 我不是很清楚关於问题的意思,但选票上应不会有「废票」
: 选项,且选务人员应会以下面所引用法条为原则判断。
: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 第六十四条 选举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无效:
: 一、圈选二政党或二人以上。
: 二、不用选举委员会制发之选举票。
: 三、所圈位置不能辨别为何政党或何人。
: 四、圈後加以涂改。
: 五、签名、盖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号。
: 六、将选举票撕破致不完整。
: 七、将选举票污染致不能辨别所圈选为何政党或何人。
: 八、不加圈完全空白。
: 九、不用选举委员会制备之圈选工具。
可是根据我的印象,上次投票的时候,选票是有「废票」选项的。
也就是因为这样,
对於「废票的认定」以及「废票(无效票)是否可有效影响选举结果」,
我才会提出疑虑。
不管有没有废票选项,
如果真如所谓任意法的「习惯」来执行这次选务,
那麽「废票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事实,显然不符合一般人对废票的认定与习惯。
关於计票,
我的确看过「有效票超过门槛,且赞成票大於反对票」这样的计法,
但本次的计算方式是「投票率超过门槛」,
言下之意,无效票也将一并计算,
这是从未听闻的选举方式,也显然不合乎「习惯」。
上文提及章程必须经过一定程序方能有效实施,
因此本次不将「无效票影响选举结果是否合理」列入讨论。
但如果本次选举办法可依学会单方面讨论而迳行公告之,
那麽同学提出的问题,也应该得到合理的讨论,
即使否决也该提出理由才是。
明天就是选举日,
我认为学会此次因时间紧迫而直接生效的处理,是十分粗糙而暴力的,
由於时间紧迫,学会方甚至没有充分面对同学提出的意见,而是凭己意直接进行。
希望新学会上任後能正视这个问题,聆听同学的声音,
这样的情况,不要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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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45.29
1F:嘘 chwen123:没有废票这选项吧?总统大选跟立委选举也没有. 06/03 22:56
2F:嘘 didi62:哪来的废票选项阿???是不是你在做梦阿学妹 06/03 23:57
3F:→ AndesDeer:那我怎麽记得上次有,或许是我记错了吧 06/04 00:12
4F:→ cclee:楼上可能都误会了原PO的意思了 重点不在有没有"废票"选项 06/04 00:12
5F:→ AndesDeer:诚如楼上所言,请看文章第五行。(我当然知道国家选举没 06/04 00:16
6F:→ AndesDeer:有,所以才觉得奇怪。此外,这个推文时间限制也太长了) 06/04 00:22
7F:推 chwen123:我当然知道原PO意思罗. 06/04 02:25
8F:→ anita3027:大快人心!!! 06/04 10:01
9F:推 cyic:推学妹 虽然已经选完了 有些话还是不得不说 06/06 00:18
10F:推 cyic:以投票率当门槛还连反对票一并计入 这样反对票实质上却变赞成 06/06 00:24
11F:推 cyic:大概就是因为这种吊诡的规定 才导致这次投票人数降低 06/06 00:29
12F:→ ikilyk:↑这样推论有欠周详吧 要动员那麽多人本来就不容易 06/06 01:35
13F:推 cyic:如果投个票还得用到动员令的话..那..... (笑) 06/06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