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lee (振作阿!!)
看板NTUCSA
标题Re: 系学会正副会长选举 登记截止公告
时间Tue Jun 3 11:48:00 2008
前文恕删...
其实依系学最新做出之回应 已经顺利地"暂时"解决了适法性的问题
亦即选举是可以顺利进行 亦合法且符合原理原则 唯在此要说明的是
系学会在最新回覆中运用"效力未定之新章程"中的"详细当选门槛规范"
以兹补正"B84有效章程"中"普选规范条文"之不足 其实以然应用了
法学原理中有关"任意法"的概念原则....
即「法律所未明文规定者,依法理,无法理者,依习惯」
因此系学会引用了B93增修後之"详细当选门槛规范"为之补正
但仍以"有效的B84章程"为法源依据 (而上开所言之"B93详细当选门槛规范"就是"习惯"
的概念)办理选务 是符合原理原则且合法的
唯在此次选举顺利结束之後,期望系学会及全体会员能推动"章程增修"并完成
"立法程序"以期让全新的章程生其效力 让行政机关再办理相关事务时有法源依据
也避免类似争议再发生。
最後祝系学会运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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