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 (SO 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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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大中盃垒球规则
时间Mon Nov 26 22:21:19 2007
2008大中盃混垒赛制
一、比赛日期:中华民国97年2月15~17日。
二、比赛地点:成功大学自强校区垒球场。
三、报名及登录:报名人数20人,比赛登录最多16人。
四、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慢速垒球协会2007-2009慢速垒球规则。
五、比赛制度:
1.大中盃垒球赛采混垒制,各队不论攻守,至少应有一名女选手於场上比赛。若女性球员
因伤下场,则以递补该队其他女性球员为优先。若该队已无女性球员递补,则该队判为「
夺权比赛」。
2.攻守顺序於双方队员集合时由队长猜拳决定。
3.所有比赛球数皆从一好一坏开始,采三好四坏制。所有赛程及球场,打者及跑者皆为
All Free。
4.好球带的高度为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比赛使用好球板,守备方防守时只可使用本垒
白色五角板,则攻击方本垒板与好球板皆可使用。)。一垒增设双垒包,除二、三垒可滑
垒外,其它垒包禁止滑垒,若违规滑垒者则当场判定出局。
5.本次比赛采用4.5米封杀线。
6.比赛用垒包非固定式,当垒包因滑垒或其他因素造成垒包离开原本之位置,若跑垒员无
意图负险进垒,原点与移位後垒包皆可适用,若跑垒员意图负险进垒则以原点为基准,一
切皆由裁判员认定。
7.比赛可使用增额球员(EP)打击,一旦使用EP,则必须整场使用,不可在比赛中增
设。其他EP之规则一切参照本赛会使用之慢速垒球规则。
六、胜负判定.
1.预赛采分组循环(有和局)择优晋级复决赛(预赛应晋级球队因故未能继续出
赛时,得依比赛成绩依序递补),胜一场得2分,和局得1分,败场得0分,积分相同时
以:1.两队胜负关系2.总失分较少者3.总得分较多者4.相关球队正负分决定(例如甲乙两
队得分为10:8,甲队为正2分,乙队为负2分,最後以正分为最高者胜出。)5.抽签决定
。
2.竞赛规定同预赛之分组循环赛制时有和局;如遇淘汰赛之复决赛无和局,必须采用突破
僵局制度(采两人出局,第一次延长由攻击方十棒攻占三垒(若有EP则为十一棒),并由一
棒开始打击;第二次延长则由第一名打者攻占三垒,并由第二名打者开始打击。)
3.比赛采7局限制,满四局两队差距十分或满五局两队差距七分以上,则可提前结束比赛
。预赛赛程六十分钟制,复赛以後七十分钟制,以投球练球第一球出手开始计算,以裁判
为准。
4.若规定局数打完或比赛时间已超过而尚未分出胜负,则以届满时间为最後一局(时间届
满前大会及裁判不负通告知之责及义务),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队伍若分数较
高,或三出局前分数超过对方,则判获胜且比赛结束。
七、增修规则
1.为保护女投手,当打击者击出投手强袭球时,打击者应判出局。强袭球之判定,大会将
以石灰粉画一直径二公尺的圆圈将投手丘包围,当强劲滚地球进入此圆圈即为投手强袭球
。平飞球若对女投手有直击的危险,亦为投手强袭球,直击的危险与否由裁判自由心证。
2.当打者为女选手时,守备员应二传,始完成刺杀。并不得触杀自本垒冲往一垒之女击跑
员。案例:一垒有人,当女打者击出一游击方向滚地球,游击手将球传往二垒完成封杀之
後,二垒手再传往一垒完成女击跑员的刺杀。
3.女跑者视同男跑者
八、注意事项
1.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需完成球队上场名单之登录,若到达预定比赛开始时间,比赛之球
队尚未向大会登录,则判该队「自动弃权」,该场以10比0计分。
2.比赛中判为「自动弃权」之球队,强制没收後面所有赛程;被判「夺权比赛」之球队则
不影响该队後面赛程。
3.球员服装之规定
(1)比赛选手必须穿着相同款式之球衣或其他衣服,下半身应着运动长裤,球衣背面须有
背号,不可临时手写或浮贴上去。
(2)经理、教练、垒指导员亦应穿着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场执行职务。
(3)若球队之球衣不足,於比赛登入前告知大会,经大会记录後允许使用有色胶带黏贴明
显不重复之背号。若比赛中任意更改背号,经对方抗议成立,则被判为「夺权比赛」。
(4)比赛选手只可穿胶钉鞋,若比赛中有任何一方(裁判、大会、对方球队)发现球员穿
钢钉鞋,将请该球员立即换下,否则不得上场。
(5)比赛球队应自行准备安全头盔、手套、球棒、及捕手护具(不提供练习用球)。
(6)比赛必须戴头盔,以保护球员之安全。选手自打击开始因出局或跑回本垒得分的过程
中,全程应戴安全头盔,未带者或跑垒中不论任何原因而脱落应判出局。
4.因场地因素,当打击者将球击中橄榄球门,则此球视为已落地,击跑员及垒上跑者依投
手投球前所攻占的垒包算起推进两个垒,即视此球为场地二垒安打。即使防守球员於球击
中球门之後,於落地前将球接住并掌握,仍以上述规则为主。
5.本次比赛禁止使用Miken系列所有球棒以及中华民国慢速垒球协会公布之禁棒,球棒必
须经过ASA认证。若於比赛中遭检举使用违规球棒,裁判则判为「夺权比赛」并以10:0分
计分。
6.打击者击球後,若有甩棒的动作,每场次第二人次(含)以後,将被判逐出场;垒上跑垒
球员退回原跑垒位置,并召集双方教练或队长给予示警告诫,若因此造成伤害,须负责该
伤者之医药费用);因球审视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倾向则不受初次犯规之规定,直接判为
出场。
7.除正常暂停之外,其他任何暂停主审均会告知纪录组计时,在恢复比赛时立即通知纪录
组及双方球队。
8.在一场七局的比赛中,各球队每局有两次暂停之机会,超过七局以上,一局只有一次。
不得超过一分钟。
9.请与赛各队以赛程表时间10分钟前提交攻守名单。
10.攻守名单注意事项
(1)教练及经理应签名并注名球衣号码。
(2)预备球员栏应仔细填写,否则遇『保留比赛』权力丧失必须自行负责。
(3)预备球员姓名及号码必须同时填写,否则不可上场。
(4)报名时,未列报名表中球员不得上场比赛,若是教练经理兼球员,必须
在球员栏上再加填写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PS:违反上列(3)(4)项则以「违规球员」判定。
11.所有场内球员应携带选手证及学生证备查,并且在双方列队时接受身分之核对。递补
球员上场後,得随时接受查核身分。
12.背号笔误,只要球员当场提出身分证明
(1)经裁判证实确为该球员无误,则通知记录组更正背号後继续比赛。
(2)倘若该球员无法提出身分证明,则裁判应即刻判定该错误队伍为「夺权比赛」。
13.比赛若有发生纠纷或问题不属明文规定者,由裁判长作最後的裁决。若有不遵守裁判
之判决或侮辱裁判之行为者,得取消该队之比赛资格及名次判定。
14.体保生及甲组球员合计至多一人场上比赛,登录不限
15.若比赛当天对赛程有异议,请各队伍在比赛前30分钟提出,以便大会对其他队伍公布
16.若比赛中因雨中断,则赛事统一延後。
八、申诉办法
1.对双方比赛资格质疑之申请必须在比赛开始前进行,若比赛已开始则申请无效,若发现
不符合资格之球员则该球员不得上场,若该球员上场比赛则取消该队所有场次之相关成绩
并取消其比赛资格。
2.比赛过程中如对裁判的判决有任何疑问或其他申诉,可於事实发生15分钟内,向检录
台提交书面申诉书,由领队或教练签章,申诉时需缴交新台币一千元保证金。由大会进行
判决,申诉以大会审判委员会之判决为终决。
3.若经大会查证被申诉之球队球员资格不符属实(非登入之球员上场、跨队比赛),大会
将退还保证金且已完成之比赛将裁定被申诉球队以10比0输球;若申诉失败保证金将成为
大会经费。
九、比赛用球:华樱牌比赛用球
十、奖励方式:取前3名颁发奖盃
十一、大会保有更改、新增、删减一切规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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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会议在12月1号(六)
体育部长会去台南开会 辛苦了 orz
大家对垒球规则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提出来
让阿庞在会议中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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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3.86
1F:推 SLJH:我不懂七之2的规则 二传是有什麽意义吗? 11/26 22:38
2F:→ SLJH:然後又有规定女跑者视同男跑者 这到底是......? 我真不懂 11/26 22:38
※ 编辑: sf 来自: 140.112.243.86 (11/27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