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derdash (Otaku)
看板NTUCL-BASKET
标题Re: 就这样啊
时间Fri Apr 25 12:58:14 2008
那在这边说清楚
针对我指出
洪爷说自肥的事
是我个人疏忽,
错将贵系同学的id搞混,
这一点提出道歉。
然而贵系同学的确是有提到这麽一段话,
我才会在会版上,做出反驳的言论。
LBL
我要遵照开会结果行事,
但贵系不接受,他系同学也没有反应
"既然贵系无法接受开会结果,
而我又必须恪守原则",那你们要我怎麽办
两全不能其美之下,才会有放大绝一说,
不过放大绝的确是不好即是。说我不是
主办单位正因为LBL是仰赖各系的协力合作,
我顶多就只能说是个总召罢了,无论赛制
规则,分配工作都是会议後大家同意下的
产物。我们执行,你们不满意,那这个工
作的确是可以交由中文系同学来负责的,
因为我想不出什麽可以遵照开会结果,
又可以让贵系同学满意的方案。
再者
在负责这个环节上我想我们的认知不同,
我的的确确是有对你们所提出的要求做出回应。
但只是你们所想要的结果,我不能执行。
我也并没有硬要你们当日比赛,而是采取跟他系协调时间的方案
另外我本来的范围就是调动版面上所公布的赛程时间。
若是四系要协调的补赛时间,
加上我这个第五系的人去协调
会比较快吗?
流程是
情形1.A系(提出理由)=> 符合 => 排赛程者询问他系意见=>可=>调换时间
情形2.B系(提出理由)=>不符合=> 与赛四系协调 => 可 => 进行补赛
P.S 这里的符合是指开会结果
排赛程的人本来就只负责情形1,我想这也是开会时有提到过的。
对於LBL事
这样说法够清楚吗?
就是贵系想要走情形1的方式,而我认为就开会结果你们应该走情形2的方式
然而贵系还是觉得这样的方式处理不当,向我提出建言。
可是我想不出任何更好的方式,故才会放大绝。
解释了这麽多
希望双方想法会有交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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