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ankyhou ( )
看板NTUCHEbasket
标题Re: [闲聊] 有外面的比赛大家有兴趣吗
时间Sun Sep 5 13:53:11 2010
第四届南港运动中心篮球联赛实施办法
一、宗 旨:提倡正当休闲活动,提昇篮球运动风气,达到健康运动目的,藉篮球联赛
观摩球技,以期达到运动人口倍增目的。
二、指导单位:台北市体育处、救国团总团部。
三、主办单位:台北市南港运动中心。
四、比赛日期:自10月16日起至12月25日,每周六上午10:00至22:00;如遇公益性活
动,另行改期,并以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五、比赛地点:台北市南港运动中心3楼篮球场(台北市南港区玉成街69号)
六、报名资格:
(一)成员需年满十七岁以上,热爱篮球运动之公司行号、学校校/系队/社团、业
余自
组球队等,均可组队参加。
(二)报名队伍应有规律练球习惯,至少具备篮球代表队或同场竞技之能力;球队
平均每月练球两次以上之规律训练。
(三)以24队为限,额满截止。
七、报名程序:
(一) 报名费:每队新台币壹万伍仟元整。
(二) ATM转帐:银行代号054 帐号0781-250-00532
完成ATM转帐者,请於汇款後传真报名表及汇款收据至本中心
传真2653-8311,并请来电确认2653-2279分机242或手机0929685597
魏先生。
(三)每队名单(含队长)以十六人为上限,球员登录以十二人为限,报名後不得更
改
队员名单与球衣背号。
※请穿着同款式同颜色之球衣出赛,违者禁止比赛
八、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逾期缴费,视同放弃。
如需报名表,请来信索取,mail&msn:
[email protected]
九、竞赛办法:
每队至少出赛10场以上,每周出赛ㄧ场。
十、领队会议:於九十九年十月六日星期三下午6:30(若有更动另行通知),假台北市南港
运
动中心社区教室举行,务必出席,如无故不到,视同无异议遵守会议决议
事
项。
十一、竞赛规定事项:
(一)各队须於比赛前二十分钟到场,并向纪录台报到。於规定比赛时间内逾十五
分
钟者,作弃权论,不得异议。
(二)比赛服装:请依规定着装参赛,参赛球员球衣背号不可任意更动。
(三)各队出场比赛之球员,必须携带证件,以备查验。
(四)为使赛程进行顺利,场地安排得由大会视情况调度,各队不得异议。暂停等
任
何上场比赛时间到,务必十秒钟内出场,若裁判再鸣笛五秒内仍不出场,以
技
术犯规论。
(五)采用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审定颁行之国际篮球规则。
1、比赛时间四节制,每节10分钟,中场休息3分钟;每队每节具1次暂停权利(30
秒),第四节增加1次暂停,每节暂停不得延用。
2、球赛时间除每节最後一分钟、第四节最後两分钟、延长赛、犯规罚球、球队暂停
等停表外,其余时间皆不停表。
3、延长加赛为2分钟,球队具一次暂停权利(30秒)。
4、每场比赛各队至少需有4名的球员在场上比赛,若有球员受伤无法继续上场比赛
,
而该队已无其他球员可以替补上场,裁判有权决定比赛是否中止。
十二、奖励:
团体奖项:
冠军:冠军奖杯乙座。
亚军:亚军奖杯乙座。
季军:季军奖杯乙座。
个人奖项:得分王、助攻王、篮板王、抄截王、阻攻王等奖盃乙座。
十三、申诉:
(一) 如关竞赛疑义(含运动员资格问题等),各队应於各场比赛开始前十分钟;或
该场比赛结束後一小时内,以书面提出。
(二) 并缴交保证金新台币伍仟元,并向负责人或裁判提出。
(三) 申诉成立时,保证金退还,否则由本主办单位没入。
十四、附则:
(一) 球队如有未经报名注册或不符规定之球员出赛时,如经发现属实者,即取消
该
队该场比赛之权利。
(二) 比赛期间如遇球员或球队相关人员,发生侮辱裁判之情形时,除依竞赛规则
处
理外,并由主办单位转报有关单位议处;殴打裁判者取消所有比赛场次。
(三) 比赛期间如发生球队集体(同队二人以上)斗殴事件,取消该队继续比赛权
利,
及已赛成绩不计,并於下届停止该队参加本项比赛,并报请有关单位议处。
(四)如有球队无故弃权时,除终止其未完之各场比赛外,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议处;
被取消资格或弃权中途退出比赛之球队,其已赛成绩不予计算,亦不列入名次
。
(五)如参赛队伍当周赛程不能前来比赛,需於前一周告知主办单位以联络对方球队
,
是否更改比赛日期,如对方球队不同意,则该队以弃权论。
(六)建议参赛球队需自备球衣二套(深、浅各乙套),且球员背号须固定不可更改。
(七)球员名单须填具真实姓名,如纪录上以绰号方式呈现,需事先告知主办单位,
以便赛程作业。
(八)凡参加联赛球员,当季赠送球员卡一张,凭卡於南港运动中心消费相关设施可
有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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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2.201
1F:推 yuan63:好贵! 有没有便宜的 09/06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