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er (fox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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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众所瞩目....重量级的大比赛来罗...
时间Tue Sep 2 22:40:57 2003
从文协网站(www.cccs.org.tw)转贴
第七届阳信全国大专院校象棋锦标赛简章
一、宗 旨:发扬优良传统文化、提升心智生活品质、
提倡象棋运动风气、增进校际棋艺交流。
二、指导单位: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总会
教育部
三、主办单位:财团法人阳信文教基金会
中华民国象棋文化协会
四、协办单位:国立台湾师范大学
阳信商业银行
五、承办单位:全国青年学生象棋联盟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棋艺研究社
六、比赛时间:民国九十二年十月十一日(星期六)及十月十二日(星期日)上午九时
至下午六时,十月十一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报到。
七、比赛地点: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分部 中正堂(台北市汀洲路四段八十八号)
八、比赛组别:1.分团体甲组、团体乙组、女子个人组(女子个人组报名人数不限)。
2.团体赛各校至多派两队参加。每队领队一名,正式选手四名,候补
选手一名。
九、报名方式:1.去年团体甲组前八名的学校,须派一队参加团体甲组。
(去年前八名的学校为台大、文化、成大、政大、清大、辅大、交大
、建中)
2.去年团体甲组冠军学校可派团体甲组二队,乙组一队。
3.参加团体乙组的队伍,队员的段数总和不得超过四段。
4.除以上规定外,各校可自由选择组别参加,并请务必详细填妥报名
表之校名、参赛组别及选手资料。(资料不详者视同未报名)
5.报名表请於九月二十九日报名截止前,以限时挂号寄到
「台北市北投区石牌路一段八十八号八楼 邮递区号:112
阳信文教基金会 薛凌执行长 收 」 。
6.各队每位参赛者报名费两百元(若一队四人以上,包括领队及候补
选手,则酌收一千元),请於报到时缴交。
7.若有任何问题请电洽:(02)2375-1379 中华民国象棋文化协会
游惠婷
或上网至 中华民国象棋文化协会网页:
http://www.cccs.org.tw
十、领队会议:民国九十二年十月十日(星期五)晚上七时三十分,於中华民国象棋文化
协会仁爱会馆(台北市安和路一段一一七巷二号四楼,台北市仁爱国小斜
对面),敬请各校领队准时出席。
十一、奖励办法:
团体甲组 冠 军:奖学金壹万元 奖盃乙座。
亚 军:奖学金捌仟元 奖盃乙座。
季 军:奖学金陆仟元 奖盃乙座。
殿 军:奖学金伍仟元 奖盃乙座。
第五名:奖学金肆仟元 奖盃乙座。
第六名:奖学金参仟元 奖盃乙座。
第七名:奖学金贰仟元 奖盃乙座。
第八名:奖学金壹仟元 奖盃乙座。
团体乙组 冠 军:奖学金陆仟元 奖盃乙座。
亚 军:奖学金伍仟元 奖盃乙座。
季 军:奖学金肆仟元 奖盃乙座。
殿 军:奖学金参仟元 奖盃乙座。
第五名:奖学金贰仟伍佰元 奖盃乙座。
第六名:奖学金贰仟元 奖盃乙座。
第七名:奖学金壹仟伍佰元 奖盃乙座。
第八名:奖学金壹仟元 奖盃乙座。
第九至十六名各得奖品乙份,奖盃乙座。
个人优异奖:甲乙组各取个人成绩最优前十六名,每人各得奖品乙份,奖状乙份。
甲组个人前八名,由中华民国象棋文化协会颁授段位证书(冠军授
伍段证书,第二、三名授肆段证书,第四至八名授参段证书。)
女子个人组 冠 军:奖学金肆仟元 奖盃乙座。
亚 军:奖学金参仟元 奖盃乙座。
季 军:奖学金贰仟元 奖盃乙座。
殿 军:奖学金壹仟元 奖盃乙座。
第五至十二名各得奖品乙份,奖状乙面。
冠军由中华民国象棋文化协会颁授贰段证书,亚军、季军授
初段证书。
十二、参赛规定:1.各校队伍每队报到选手不足四人,次届减少该校报名队数一队,
连续二届不足四人,取消隔年参赛资格;若队伍报到选手不足三人
,禁止该队出赛。
2.各队候补选手仅能选定正式选手中一名替代。
3.禁止比赛选手冒名参赛。
4.团体甲组双方皆须自行记谱,赛後缴回对局纪录,由本会遴选精彩
对局评注上网供全国棋友欣赏。
5.参赛选手绝对遵守大会规定及裁判判决。
十三、附 则:1.凡报名参赛队伍须准时出赛,不克参赛者须事先与主办单位联络。
2.午餐由大会提供。
3.会场内请保持服装仪容整洁,并严禁吸烟,服装仪容不整者(包含
穿着拖鞋、凉鞋、短裤者),禁止参赛。
4.未尽事宜,大会得适时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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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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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ervouschang:林宗纬你无名盃要不要参加啊 推 218.166.27.91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