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chao ( )
看板NTUCH-90
标题Re: [转录]昨天晚上适合吃面
时间Thu Feb 15 13:50:49 2001
1.老板送错面,事情的本因是由老板引起,所以老板有错
2.顾客没有在收到「货品」时检查是否正确,所以顾客也有错
基於以上两点,并且老板因为是「起因者」所以会负担比较多
不过,如果原本顾客叫的是肉丝炒饭,却吃掉送来的、很不一
样的牛肉面的话,应该会要负担的责任较原本多!!
另外,谁知到「机车停车格不能停汽车」的法源依据是第几条
第几款??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twbbs.org)
◆ From: rutherford.ch.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