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WEx (卡啦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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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活动经费补助办法
时间Mon Jun 23 22:42:37 2008
94.1.6本校九十三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辅导委员会通过
第一条 本校为奖励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积极办理活动,提高
活动品质,
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团体及学生社团辅导准则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特订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活动经费补助由课外活动组负责执行.
第三条 学生社团办理活动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请经费补助:
一、干训或营队。
二、学术活动:讲演、大型学术研讨座谈、展览、比赛、研习班、读书小组等。
三、刊物出版:报纸、杂志等。
四、社团使用财物之维修或添置。
五、康乐活动:校内演奏会、校外公演、巡回演出、出国演出、参加或主办校际
性比赛等。
六、社会服务活动,含学期间平时服务、寒暑假期间之社会服务队。
七、其他符合社团宗旨之综合性活动。
各社团纯系同学间联谊、参观、游览或娱乐性之活动,不予补助。
第四条 学生社团向本校申请经费补助,均应於活动前提出申请;活动开始後再申请者不
予补助。
第五条 学生社团申请经费补助,应事先徵得指导老师之同意。
第六条 学生社团获经费补助,於活动结束後,应向课外活动组办理申领结报。
第七条 本办法之施行细则另订之。
第八条 本办法经学生辅导委员会通过後发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社团申请经费与核销注意事项
一、申请经费分为校内款与校外款:
1.校内款:向课外组申请之经费。
2.校外款:向校外申请或募款之经费,例如青辅会、教育部、基金会、公司行号、个
人捐款等。
二、网路报帐注意事项:
1.自95.12.1起,各社团经费结报必须配合本校网路报帐系统作 业,否则经费无法核
销。
2.网路报帐网址:
http://ntuacc.cc.ntu.edu.tw/acc/index.asp/
3.各社团需申请一组帐号密码,始能登录使用。
4.报帐疑难杂症请先洽课外组查询反应。课外组电话3366-2063,找陈姐或各社团承办
哥姐均可。
三、财产制度化(自95学年度下学期起新制!!!)
1.社团活动经费收支总表(每次),於核销经费时缴交至课外组。
2.社团活动经费总表(半年),於每年3月底与9月底时连同基本资料表缴交至课外组
。
3.核销时须检附经费单据正本。
※ 编辑: MSWEx 来自: 118.167.222.71 (06/2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