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leyYang (消失的神话)
看板NTUBASKETBAL
标题Re: [讨论] 生工所对於球员登录争议之立场
时间Tue May 26 18:07:07 2015
※ 编辑: x20531 (140.112.63.147), 05/26/2015 14:49:55
1F:→ kirin9303: 主办单位一开始还提出重打比赛,之前国发所怎麽不能? 05/26 16:22
此部分在调查中也有提到,但我没有在决议文中写到,就顺道借你的推文说
明和回覆。
主办的学弟从来没有遇过这种状况,对篮球规则以及章程援引也毫无经验,
所以昨日与今日在与生工所代表讨论之时,除一边了解其主张之外,一边了
解中午的状况,又必须尽速回应,急忙匆促间提出的解决方法确有甚多不完
善和不妥之处。但在後续的讨论之中,重打比赛这个提议,因为於法无据,
据我的理解,应该是很快就被否决了(尽管先向生工所代表提及),所以也才
有後续的方案陆续出现,但其实他们也在各方案间拿不定主意。直到下午最
後由我跟林老师拍板定案,详如决议文所述。
整个事件除了比赛当中的处理有误之外,在受理检举之後的後续处理也有瑕
疵。这是主办单位无可回避的缺失,所以一并於决议文中致歉。
尽管处理有种种状况,但在调查之中,曾出状况的学弟们也表明是出於善意,
觉得通融一下并无大碍,给大家个方便,并不是出於偏袒之意,其实也有整
队都不认识的。但如决议文中所述,这样的做法即会造成执法标准不一的情
况,比赛的公平性以及章程的威信都会有损,所以无论理由,主办单位确有
检讨的必要。
我也问了某个推文提到的国发所那一场比赛的裁判,以及後续处理,确实这
一场比赛也是一个未依章程严格执法的案例。据述该场比赛是因国发所的球
员在比赛中换穿其他登录球员的球衣上场比赛,经检举後即依照本年度章程
第六条第六项规定,判决0:20没收比赛,这部分是没有问题的。但依照该规
定,确实也应该立刻取消该球员与国发所本年度的後续参赛资格,但重赛的
话於法无据,这部分的判决确有遗漏,也一并向您致歉。
台大男篮教练
杨致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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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ileyYang (220.229.66.94), 05/26/2015 18:11:45
2F:推 kirin9303: 先谢谢教练的回覆。对於决议文的处理方式我觉得算是负 05/26 20:06
3F:→ kirin9303: 责。但必须表明一下这则推文并非认为国发所该重打比赛 05/26 20:06
4F:→ kirin9303: ,而是主张要照规定来。国发所被判取消比赛我也认为非 05/26 20:06
5F:→ kirin9303: 常合理,只是认为为何所谓的出於善意、通融一下并未一 05/26 20:06
6F:→ kirin9303: 一视同仁(当然可能是不同的人执法)。 05/26 20:07
7F:→ kirin9303: 另外,你说的国发VS历史那场比赛状况,再次确认之後, 05/26 20:07
8F:→ kirin9303: 与我听到的有所出入, 05/26 20:08
9F:→ kirin9303: 详细情况如下面的PO文所言。希望你们的调查能正确,以 05/26 20:08
10F:→ kirin9303: 免误导。辛苦了。 05/2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