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onoe (所内有事)
看板NTUBASKETBAL
标题Re: 院际盃邀请赛
时间Thu Nov 13 12:19:46 2003
※ 引述《a7a7a7 ( )》之铭言:
: ※ 引述《BeCloser ( )》之铭言:
: : 请问什麽叫做实力均衡
: : 台大盃第三名不叫做实力?
: : 理工学院14系30几个所不叫做实力?
: : 社科院文组三系叫做实力?
: : 这样才叫做枉顾公平性跟实力
: 唉唷 人家电资学院只有两个系而以 都没有在那边叫叫叫的了
: 你有三个系比人家多了50%
: 还在计较什麽?
: 而且这个比赛本来就没有竞技性质 比较偏向於友谊性质
: 又没有收报名费 打冠军又没有奖品(人家周小龙打赢了还有糖果)
: 要不然就社文法合成一个学院好了
: 可是这样就少了一队了
: 看来要找陈维昭组队来个教职员学院
: 这样的安排就更完美了
: 你有没有高兴一点??
: : 请问这个意见问了谁
: 如果你是来沟通的话 语气我想是应该要再温和一点会比较好
: 这样很多事情都会比较好商量
: r91921057 张铭辰
: 留下call机号码给你 有空联络一下
我是法律系的同学
对於这次的比赛我们系上同学参与的意愿很高
所以先对校队主办这次比赛的辛劳表示感谢之意
我们比较不能了解的是为什麽在做这样的决定之前
没有人先来和法律系联络过
问问我们的意愿
当然我们的意愿并不一定就是最後的分队基础
但至少我们本身的意愿应该也要是最後如何分队的参考原因之一
所以希望校队同学能主动和法律系联络
至少参考一下我们的想法再做最後的决定
还有就是我们当然了解上面这位学长文章所述及的内容
也知道这次比赛是友谊性质的
但是也并不代表如何分队可以完全不计较
办这样的比赛主要就是院与院之间的联谊性质比赛这我们当然了解
但既然要以院分那就代表还是有区别性
就像医学和公卫院被分在一起是一样的
法律系的立场并不是因为不愿意和文学院的同学一起参加比赛
而是因为与其他常在法学院徐州校区的其他社科院系比较熟悉
而且平日之联络也较为紧密
课余也常一起打球练球
而且法律以及其他社科院系之前同为以前之法学院
在一起比赛也比较能符合举办院际盃的精神
即性质较相近的系所为一队来参加比赛
主办单位当然有其考量
我们也充分了解
但是友谊性质并不代表不用注重区别性和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吧
更不是因为我们重视尊重这项比赛 而我们的要求反而被当作是小题大作吧
所以希望主办单位能够接受法律系以及其他社科院系的建议
让我们以同一队报名参加
这是法律系的看法
谢谢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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