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 (恶整者,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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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关於台大盃 法律 v.s 戏剧
时间Tue Apr 29 23:12:21 2003
: 第二
: 俊谚学长说"绝对没说过"没球权不能暂停的话
: 而暂停的请求在提出後球随即发出来
: 所以只能等到下个死球时才能暂停
: 这样并没有错误
关於事实认定的部分法律系已不争执,
但关於这个暂停球,我印象非常深刻,
俊谚没说过「没球权不能暂停」没错,
本来以为是「活球不能暂停」的口误,他应该是想说「没球权不能暂停」。
当时实际情形是,戏剧系後场边线球,裁判未发球前,我请求暂停,
(百分之一百肯定裁判绝对未发球)
裁判听到请求暂停後,把球发给戏剧系,然後告诉我说,「活球不能暂停」
又不是在打NBA ,我当然知道活球不能暂停,
我以为当时他是说「没球权不能暂停的口误」,
那如果他没说过「没球权不能暂停」这句话,情况绝对更糟,
因为他是在听到法律系请求暂停之後,把球发给戏剧系,
然後告知法律系「活球不能暂停」。
当时是从死球状态,由於裁判的发球,才变成活球的,
并非一开始就是活球,法律系也绝无可能在活球下请求暂停,再来质疑裁判,
事实上,当时我立刻对裁判提出抗议,不过,裁判只丢下一句「活球不能暂停」就离开。
如果陈俊谚同学确定当时不是「没球权不能暂停」的口误,
那他听到法律系请求暂停之後,才把球发给戏剧系的举动,就更令人可议。
(以上情形并无任何急迫之情形)
这个情形分别在第三节跟第四节跟发生一次,
第三节的时候,是陈俊谚同学正要发球之际,法律系请求暂停,球刚好脱手,
这个自然没争议,法律系也不会无理到对这个行为作抗议。
而第四节剩下一分钟左右,法律系是在死球状态下(时间并不急迫)请求暂停,
裁判不给暂停,於情於理都很难交代过去。
这个判决,我不清楚主办单位是否确知究竟为何,
不过我跟我们系上学长确认过,(他知道裁判当时的确尚未发球),
当时裁判不给这个暂停的确有重大瑕疵。
我们无意挑起口水战,只是要求一个合理的交代,主办单位怎麽说就怎麽算吧!
: 这是一场激烈的台大盃
: 我自己也有在场边观战
: 两边的球员都辛苦了
: 在此也向各位努力表现的球员致敬
: 带给我们如此精采的台大盃比赛
: 谢谢!!!
: 台大男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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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uperpinpin:最後一分钟是罚球那球吗? 推218.166.105.227 04/29
2F:→ pa:不是! 推 210.58.148.177 04/29
3F:→ Sheepla:我确定他当时是说没球权不能换人ㄟ 推140.112.251.141 04/29
※ 编辑: pa 来自: 210.58.148.177 (04/30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