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hiav (飞舞在淹没之前)
看板NTUBA99
标题[公告] 95学年度学则修正案
时间Fri Sep 22 11:23:57 2006
各位同学请注意,自9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实施新制学则修正案。
*各学系(所)如需学则修正全文,请至「注册组」网页点选「相关法规」,
「国立台湾大学学则」下载。注册组网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istry/index.htm
修正重点如下:
一、
一般生累计一次达1/2及一次逾1/3不及格则退学,
特种生累计一次达2/3及一次逾1/2不及格则退学。
二、废除双重学籍应退学之规定。
三、取消一年级曾1/2不及格不得报考转学考试之规定。
四、「大学法」之规定修正事项:
1.大学得设跨系、所、院之学分学程或学位学程。修毕学分学程,
发给学程学分证明;修毕学位学程,依法授予学位。
2.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成绩优异者,得申请迳行修读博士学位。
五、
为鼓励本校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规定依交换计画合约约定须向对方
学校缴交学费者,得专案签准於出国交换期间免缴本校学费,并得以出
国交换为由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六、依教育部之指示,为维护怀孕学生之受教权,规定因怀孕、生产而
申请之休学,不计入休学年限内;因产假之补考成绩以授课教师评
定之实际成绩计算;核准产假者不适用平时请假扣分之规定。
七、因应进修学士班停招,「学生夜修办法」改为「学生夜修及日修课
程办法」,放宽日修课程范围,并规定
夜修、日修分别向
进修推广
部总务组及
总务处出纳组缴费。
工管系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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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