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j8266 (司马中路无敌)
标题[公告] 游泳赛报名开始罗!
时间Mon Oct 5 19:35:26 2009
欲报名者请洽各年级各组的班代!
以下为详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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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时间:98年10月17日(星期六)下午1时起。
二、比赛地点:台湾大学校总区室外游泳池。
三、参加资格:凡本校在学学生、教职员工,及所邀请北区邻近之大专院校学生,
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组别:
(一)学生组:以系(所)为单位,分成男、女生组(进修推广部亦以系为单位)。
(二)教职员工组:分成男甲、乙、丙组及女甲、乙、丙组。
(三)校际表演组:邀请北区大专校院及国内知名选手参加学生组各项比赛。
五、报名日期及手续:
(一)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时止,逾期不得要求补报或更改。
(二)各单位请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报名及比赛有关事宜,依时限将报名表汇送
体育室活动组,并上网登录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报名网址
http://www.pe.ntu.edu.tw/Order_List.aspx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学生组:(四项)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赛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赛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赛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赛
(二)女学生组:(四项)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赛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赛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赛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赛
(三)男教职员工组:(四项)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四)女教职员工组:(四项)
1.五十公尺自由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2.五十公尺蛙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3.五十公尺仰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4.五十公尺蝶式排名赛(甲、乙、丙组)
(五)男女学生五十公尺x4自由式接力(以系及进修推广部为单位,女生至少二人,
每人游五十公尺)。
(六)四百公尺大队接力(每队八人,女性至少二人,每人游五十公尺)。
七、趣味竞赛:
(一)教职员工亲属50公尺x2自由式接力:限教职员工及亲属参加,即教职员工一人
加亲属一人,每人游50公尺。
(二)同心协力:(自由组队报名)
1.人数:每队9人,女性至少二人。
2.器材:大轮胎内胎、水球帽。
3.比赛方法和规则:
A.比赛距离21公尺,采计时决赛。
B.以队为单位,比赛时,每队派3人分坐在3个救生圈上,另外6人
合力推动3个救生圈游向终点。
C.坐在救生圈上任何一人,均不得有划水或其他有助前进的动作,
另6位推动救生圈前进者,则须以游泳、打水方式前进。
D.每队指定一人为全队到达终点之指标,指定人员须为六位推动
救生圈之一,并戴上水球帽为识别,计时裁判人员将依指定人员
触墙时间作为停表依据。
(三)水中寻宝(与赛者均可参加)
八、竞赛方法:
(一)教职员工分男甲、乙、丙组,女甲、乙、丙组。甲组为民国47年12月31日以前
出生者。乙组为民国48年1月1日以後至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丙组为民国
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400公尺大队接力以系、进修推广部为单位,每队包括教职员工及学生(男女不
限),共八人,但至少须有二位女性;男女学生二百公尺接力,每队至少须有
二位女生,游式不限。
(三)校际表演组400公尺大队接力以所邀请之大专校院及国内知名选手为单位,共
八人,但至少须有二位女性。
(四)每一运动员报名最多两项(接力比赛及趣味竞赛除外),各项目(包含接力)每
单位不限制报名人数及队数。
(五)学生组各项目竞赛(包含接力及趣味竞赛),报名人数(队数)未达6人(6队),
取消该项目比赛。
(六)校际表演组每一运动员最多报名两项(接力比赛及趣味竞赛除外),个人项目每
校至多报名三人。
(七)校际表演组个人项目与接力比赛,并入男、女学生组,登录成绩,但不列入
排名。
(八)校际表演组所参加之任何个人项目、接力赛及趣味竞赛,均颁发纪念奖品。
(九)每一竞赛项目均采计时决赛。
(十)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游泳协会审订之最新游泳规则。
九、计分及奖励:
(一)学生组:个人项目男女各录取前20名颁奖。
(二)接力赛录取前八名颁奖,接力赛分数加倍计算(包括大队接力)即第一名40分,
第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余类推之(第九名起至第二十名亦加倍计分)。
(三)教职员工组:男女组各录取前六名颁奖(教职员工组不参加院、系锦标)。
(四)系(所)总锦标:取三名,颁赠奖牌盃。(系<所>总锦标以各系学生在各项目之
得分累计之,第一名为20分,第二名为19分,余类推之至二十名为1分。各系
积分相同时以录取人数多寡判定之,如人数再相同时以名次先後决定之)。
(五)院总锦标:取三名,颁赠奖盃。(院总锦标以各院学生在各项目之得分累计之,
第一名为20分,第二名为19分,余类推之至二十名为1分。各院积分相同时以
录取人数多寡判定之,如人数再相同时以名次先後决定之)。
十、本规程经本会筹备会通过後实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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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1.202
※ 编辑: hsj8266 来自: 140.112.181.202 (10/05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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