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JZ (WJZ)
看板NTUBA-887011
标题[公告] 特殊教育学生奖助办法
时间Fri Oct 11 14:52:07 2002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91年十月二十五日止
申请地点: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申请证件:申请表乙份(向生辅组领取)及相关证明
(1)身心障碍类:上学年全年成绩单及残障手册影本(正本验後发还)
(2)资赋优异类:政府核定有案之国际性竞赛或展览表现优异证明(正本验後发还)
就读国内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具有学籍之特殊教育学生,得依下列规定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助:
一、身心障碍学生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其上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在八十分以上,
且品行优良取得相当证明者,发给奖学金。其上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在七十分以上,且品行优良取得相当证明者,发给奖助金。
二、资赋优异学生,曾於最近三年内参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国际性竞赛或展览表现优异,获得前五名之成绩或相当前五名之奖项,并领有证明者,发给奖学金。
申请前项第二款奖学金之优异证明,不得重复使用。
其余相关办法请至工管系或生辅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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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