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dokochan (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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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评论] 有文宣没文化的云林县府 (夏瑞媛 着)
时间Thu Aug 16 22:41:27 2012
有文宣没文化的云林县府 (夏瑞媛 着)
http://blog.yam.com/hungya/article/53198245
2012年08月15日刊登於苹果日报论坛
本月8日下午,云林县政府再度证明它是个有文宣没文化的失灵机器!最大问题在於它只
想是个机器,也只能是个机器,所以在「2012台湾OTOP游程大赏」票选活动中,它推荐了
上月9日亲手拆除的台西「希望之海蚵贝壁画」作为云林特色旅游景点!
当天由於网友热情分享,瞬时得票数冲高,惊动云林县府与相关单位,两小时後紧急撤
换蚵贝壁画主图,先後换上台西安西府、国际志工彩绘花巷及目前的蚵壳艺术照。
对於这起乌龙事件,县府建设处长表示是因「时间差」造成以「遗照」作为特色旅游行销
亮点。说法看似合理,实则荒谬──建设处是拆除执照的核可单位,蚵贝壁画所在校舍必
须经建设处核可方能拆除,若无拆除核可,就是非法拆除。与其归因於「时间差」,不如
直言县府内部横向联系各行其政,教育处欲拆建壁画所在校舍不必知会文化处,只因「蚵
贝壁画没有文化资产身分,所以不受限《文资法》;是公共艺术,但没提报,所以也没身
分」。
内部运作很凌乱的云林县政府
但建设处不同,若依程序申请拆除执照,教育处是在今年5月23日公文中确定拆除,从5月
到7月,「时间差」更凸显内部运作七零八落。
蚵贝壁画能成为台西「海线独飨─蚵贝创作艺起来」的重要旅游体验,且作为旅游景点主
视觉,足见其在文化导览活动中的重要性,事件後一名台西阿嬷受访时说:「这是云林数
一数二的图」,道出一个简单却被刻意忽略的问题:什麽才是足以让地方自豪的文化象徵
?或者问这问题之前,得先想想我们有文化吗?我们从来都没有文化,只有文宣。
因此在官方大力鼓吹「一乡一特色」之下,我们会看到各乡镇矗立了蒜头、杨桃或芒果等
庞然泥塑的入口意象;我们会看到历史建筑指定目的中的「独特性」掺杂了观光产业利益
的算计;我们更会看到今天云林县府毫无协商余地拆除蚵贝壁画後,继续在游程大赏票选
活动中以「希望之海蚵贝壁画」作为景点,甚至拆除逾1个月,县府网站仍将蚵贝壁画列
为「施政成果」!
说穿了,我们谈的文化,充其量只是一种文宣,在特定时刻作为政绩宣扬或利益交换工具
;我们的文化政策,只是提供公部门「依法行政」的执行正当性,各式各样的文化节将人
潮引流到白昼,文化节成了白天的流动夜市。但,云林县却连一幅老阿嬷都知道「数一数
二」的蚵贝壁画也保留不得,只因199万的补强经费云林县府筹不出?
是的,云林县很穷,穷到只能办农业博览会,却无力筹钱保留一幅壁画,只因云林县至今
仍活在发展主义的幽灵余荫中,没有文化,只有文宣!
作者为台湾大学城乡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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