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urat31 (seu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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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视盟2010年度艺文展览空间开放申请
时间Tue Feb 2 18:20:32 2010
【视盟2010年度艺文展览空间实施要点】
视盟立基於为会员服务,培育展览策划人才,期望能透过此空间,呈现更多崭新的艺术与展览想法,也期望经由本艺文展览空间的介面,能够促进台湾新一代艺术家对於艺术的深度探讨、艺术视野的开启与创作风气,从而扩展艺术对话交流。
壹、 参加资格:
一、策展人(团队)需为本协会会员。
贰、 参加方式:
一、请详细论述对此次展览之构想提议,并针对视盟艺文展览场地提出明确的展览计划书,内容应包括:
(一)策展论述:详细陈述策展理念。
(二)策展团队资料:策展人资历与参展艺术家推荐名单(参展艺术家需六成以上为协会会员)。
(三)活动内容规划:参展艺术家创作计画、展出作品图档或示意图、座谈会规划等等。
(四)展场规划构想:场地使用计画及计划执行进度。
(五)经费预算概编。
二、展览计画书请以word档格式缮打,并提出纸本及电子档。如有影音补充资料,请烧录光碟附件(档案格式为AVI)。
三、展览计画书请於99年2月5日前以挂号邮寄或亲送至视盟办公室,邮寄以邮局邮戳为凭。
参、 甄选办法:
一、由本协会邀集评审进行评比,入围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由策展人亲至现场说明。
二、评比时间:99年2月10日,详细时间拟另行通知。
三、展览时间:以99年3月~99年12月 ,每一个月为一个档期,共计8个档次(七月及十一月除外),请於申请表中填写志愿顺序,视盟保有协调之权利。
四、展览地点:视盟艺文展览空间1F和B1。(地址为:台北市中正区中华路一段91巷1号)
肆、权利义务:
一、展出作品需与提案之内容相符,如需更换展出内容,请於展出前三周以书面告知,并附上新版展览内容。
二、展出作品与展区规划需以不妨碍协会公共空间的通行为原则。
三、展览计画如经通过,策展团体须配合提供正确无版权问题之文字资料,以及可供编辑印刷之作品影像资料。
四、展出期间之作品由策展团队自行保险、维护,视盟不负担赔偿之责。
五、因故无法配合展出须於展览日期2个月前告知主办单位,无故取消展览者视同弃权,并永久取消展出资格。
六、本策划案不接受个人展览及毕业展之申请。
七、展览结束时,务必将场地复原,以方便下一个团队进驻使用。
伍、附则:
一、申请者视同同意本实施要点之各项规定。
二、本要点如有未尽事宜,由视盟与申请者协议之。
三、视盟保有修改此份办法之权利,同时可依需要修正本实施要点之内容。
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下载申请办法及表格:
http://www.sendspace.com/file/ofdq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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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5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