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o (打混摸鱼~不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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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公告九十一学年度毕业生借用学位服方式
时间Mon Apr 21 22:40:09 2003
国 立 台 湾 大 学 公 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发文字号:校总字第09
20008576号
速别:最速件附件:主旨:公告九十一学年度毕业生借用学位服方式。
公告事项:凡参加毕业典礼之应届毕业生,应一律穿着学位服。学位
服借用方式如下:
一、借用地点及联络人:
(一)文、理、工、生农、管理、电资、社科学院(社会系、国发所、
新闻所)毕业生请至校总区保管组仓库办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楼後方
进修推广部大楼旁,即理发厅斜对面);23630231*261
1李明修先生。
(二)法律及社科学院(政治系、经济系)毕业生请至社科学院事务
组办理;23519641*636锺和玲小姐。
(三)医、公卫学院毕业生请至医学院事务组办理;2312345
6*8091姚秀玉小姐。
(四)进修推广部毕业生请至进修推广部办理;23626300*
55褚显魁先生。
二、借用期间及借用手续:於上班时间内,依下列方式择一办理借用。
(一)个别借用:
於五月廿六日至六月七日止,先至借用地点缴交学位服清洁维护费(
学士服一○○元,硕士服一五○元,博士服二○○元),再持缴款收
据及毕业生本人学生证由经办人核对相符後填写借据及领取学位服。
(二)以班为单位统一借用:
班代或代借人先於四月廿一日至廿二日止至借用地点领取「借用学位
服名册及借据」提出申请,俟五月廿一日至廿三日止再至借用地点缴
交学位服清洁维护费及领取学位服(不需携带学生证)。
三、归还期间:六月七日至六月廿日止於上班时间至原借用地点归还
,归还後即退还原借据,并加盖「已还」戳章,该借据须妥为保存,
以凭办理离校手续及领取毕业证书。
四、逾期归还:逾期归还者,每逾一日罚缴滞还金新台币五十元(未
满一日以一日计,不含例假日);未归还学位服及缴清滞还金者无法
办理离校。
五、注意事项:
(一)学位服数量有限,延毕生须至六月六日学位服有剩时才可办理借用。
(二)已办妥离校手续之毕业生欲借用学位服,需另缴押金(学士服
六○○元、硕士服一三○○元、博士服二二○○元)。
(三)学位服长短如不合身,请与同学互换,严禁自行剪裁,唯尺寸
仍有不合或破损情况,请 迳至借用地点更换。
(四)学位服应妥善保管使用,请勿自行洗烫,如因而造成褪色晕染
或有毁损霉烂等情事,按下列金额赔偿: 1、学士服每套 六○○元
(礼帽二五○元、学士袍三五○元)。 2、硕士服每套一三○○元(
礼帽二五○元、硕士披肩五○○元、硕士袍五五○元)。3、博士服
每套二二○○元(礼帽二五○元、博士披肩五五○元、博士袍一四○
○元)。
正本:各学院、系、所、进修推广部、校总区各
公告栏副本:毕辅组(请转发毕联会)、注册组、研教组、出纳组、保
管组、社科学院事务组、医学院事务组、进修推广部总务组、秘书室
(请刊校讯)、住服组(请转发各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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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0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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