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xi (新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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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毕业典礼
时间Thu May 13 12:44:11 2004
国 立 台 湾 大 学 公 告
速别:最速件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四月八日
发文字号:校总字第09300088678号
附件:
主旨:公告九十二学年度应届毕业生借用学位服方式。
公告事项:
凡参加毕业典礼之应届毕业生,应一律穿着学位服。学位服借用方式如下:
一、依据本校学、硕、博士服借用要点办理。
二、借用地点及连络人:
(一)文、理、工、生农、管理、电资、生科、社科学院(社会系、国发所、新闻所)
毕业生请
至校总区保管组仓库办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楼後方进修推广部大楼旁,即理发
厅斜对面);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法律及社科学院(政治系、经济系)毕业生请至社科学院事务组办理
;23519641*636锺和玲小姐。
(三)医、公卫学院毕业生请至医学院事务组办理;23123456*8091姚秀
玉小姐。
(四)进修推广部毕业生请至进修推广部办理;23626300*55褚显魁先生。
三、借用期间及借用手续:於上班时间内,依下列方式择一办理借用。
(一)个别借用:於五月廿四日至六月五日(医学院借至六月四日)至借用地点缴
交学位服清洁维护费(
学士服一○○元,硕士服一五○元,博士服二○○元),再持缴
款收据及毕业生本人学生证由经办人审核後填写借据及领取学位服。
(二)以班为单位统一借用:班代或代借人於四月廿六日至廿七日至借用地点领取
「借用学位服名册及借据」提出申请,俟五月十九日至廿一日缴交学位服清洁维护费,
再持缴款收据领取学位服。
四、归还期间:
六月五日(医学院自六月七日起)至六月十八日於上班时间至原借用地
点归还,归还後即退还原借据,并加盖「已还」戳章,该借据须妥为保存,以凭办理离
校手续及领取毕业证书。
五、逾期归还:逾期归还者,每逾一日罚缴滞还金新台币五十元(未满一日以一日计,
不含例假日);未归还学位服及缴清滞还金者无法办理离校。
六、注意事项:
(一)学位服数量有限,
延毕生须至六月四日学位服有剩时才可办理借用。
(二)
已办妥离校手续之毕业生欲借用学位服,需另缴押金(学士服六○○元、硕
士服一三○○元、博士服二二○○元)。
(三)学位服长短如不合身,请与同学互换,严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
损情况,请迳至借用地点更换。
(四)学位服应妥善保管使用,请勿自行洗烫,如因而造成褪色晕染或有毁损霉烂
等情事,按下列金额赔偿:
1、学士服每套 六○○元(礼帽二五○元、学士袍三五○元)。
2、硕士服每套一三○○元(礼帽二五○元、硕士披肩五○○元、硕士袍五五○元)。
3、博士服每套二二○○元(礼帽二五○元、博士披肩五五○元、博士袍一四○○元)。
公告地点:各学院、系、所、进修推广部、校总区各公告栏
副知单位:毕辅组(请转发毕联会)、注册组、研教组、出纳组、保管组、社科学院事务
组、医学院事务组、进修推广部总务组、秘书室(请刊校讯)、住服组
(请转发各学生宿舍)、文书组(请上公文公告系统)
校 长
依分层负责规定授权单位主管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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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7.165
1F:→ Raxi:保管组应该搬家了喔... 140.112.237.165 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