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sedo (Avanida de Guimaraes^)
看板NTU96thLIS
标题[公告] 台积电奖学金施行办法
时间Tue Oct 11 14:02:59 2005
※ [本文转录自 NTU95thLIS 看板]
作者: nasedo (Avanida de Guimaraes^) 看板: NTU95thLIS
标题: [公告] 台积电奖学金施行办法
时间: Tue Oct 11 13:59:40 2005
台积电奖学金施行办法
一、申请资格:
1. 前一学年平均学业分数应达80分以上,且学业成绩达全班前15%者。
2. 家境清寒者。
3. 於社会服务、校内服务及社团活动上表现优良者,将优先考量。
二、奖学金发放人数与金额:
名额原则上每校每年以十名为上限。
奖学金每名每年新台币十万元。
三、奖学金发放期间:
自民国93年起至98年止,共计五年。
四、申请者须填妥申请表,於本年十月十二日以前,检附下列文件办理:
1. 申请书乙份。
2. 学业成绩单。
3. 自述(内容不拘,说明家庭状况、自我规划、特殊需求…等)。
4. 近一年全家缴纳所得税单据影本。(或其他足资显示家庭经济状况之文件,如:里长
证明)。
5. 一位教师之亲笔推荐函。
6. 学年度学习计画(含课内及课外)。
管委会应於十月三十日前审查完竣,并公布审核结果。
五、本奖学金一年度受理申请一次,核定後分上、下学期二次发放,休学或退学者,应
按月份比例缴还已领之奖学金。
六、获本奖学金奖勋者,有义务与本奖学金办理单位保持联络,并随时更新其联络方式
。
七、本办法经各校及台积电文教基金会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请各同学於10月12日中午前向系办递交申请文件。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80.13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8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