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wsun (大叔)
看板NTU10DFLL
标题[情报] 二手车租赁服务
时间Mon Sep 6 23:53:32 2010
计算机及资讯网路中心校内讯息转送服务
委托单位: 总务处 事务组
委托人: 吴嘉兴
联络电话: 33662237
各位亲爱师生同仁您好
为响应环保,提倡资源回收再利用,养成节能减碳之习惯,
总务处推动「台大任我行~二手车租借服务!」活动,鼓励大家来租借二手车,
共同支持降低校园车辆保有量,减少新车进入台大校园之机会。
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活动期间:99年9月15日至100年7月31日止,限量30辆,额满为止。
二、租借对象:限本校在学学生、客座教授、短期访问学人(须有本校邀请单位人员
会同办理)使用本服务,且租期内一人只能租借一车。
三、租还车流程:
租车流程:
1.在正常上班时间内(08:00~12:00,13:00~16:30),持台大证件到水
源校区自行车拖吊移置场办理。
2.选定合适车辆并确认各项功能齐全。
3.填写租赁契约书、缴交押金及租金後方可领车。
注:押金收据须妥善保管,以便还车时办理退还押金。
还车流程:
1.在正常上班时间内(09:00~17:00),到事务组办理还车手续。
2.还车需备有押金收据,始能办理押金退还。
3.租借车辆若有损坏,则依修缮费用标准赔偿,修缮费用以押金金额为限。
四、租借时间:
租借时间以学期为单位,未满一学期以一学期计费,租借期间最长以99学年度第
二学期结束日(100/07/31)为限;第一学期为99/09/15~100/02/26,第二学期
为100/03/01~100/07/31。
五、租(押)金:租借人须预缴费用1,000元(包含押金及租金)。
六、保固维修:租借车辆若有责於修理者维修之问题,请携带收据至水源校区维修,
保固服务为租借日(含)起算一周。
七、遗失或损坏需负赔偿责任:租借期间,租借人对使用租借车辆遗失或损坏需负赔
偿责任。租借车辆若遗失,本组将没收押金;租借车
辆若损坏,则依修缮费用标准索取修缮费用。
八、总务处事务组保有修改活动之权利,如有问题请洽询3366-2237吴嘉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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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