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orohsnu (kerorohsnu)
看板NTU104thLIS
标题[校内]自行车使用规范重大变革!!!
时间Sun Mar 4 10:01:33 2012
一、有效期限:现行自行车证具有使用期限规定,并依身份类别而有所差异,其身份类
别分述如下:
甲、教职员工:车证自申请日起生效,於退离职後失效。
乙、学生:车证自申请日起生效,於毕业後失效,并依学制不同而有所差异,大学
部四年(医学系七年、牙医学系六年、兽医学系五年),硕士班二年、博士班四
年,有效期限届满,仍未毕业者(延毕生)应重新申请,学制改变者(如大学部
考上研究所)亦同。
二、车证工本费:自行车识别证贴纸破损或换新车时,应向事务组(水源校区自行车拖
吊移置场)重新申请补发识别证,每人每年以补发一次为限,逾次应缴交车证工本费
10 元。
三、非本校人员办证费:为避免校外人员浪费本校资源及基於使用者付费原则,非本校
教职员工生申请自行车识别证,应缴交办证费10元,其识别证之有效期限为一年,
逾期应重新申请。
四、二手自行车购买次数限制放宽:以往规定每人每学期限购一辆二手自行车之规定,
放宽为每次拍卖每人限购一台。
五、降低移置费免罚额度:原要点规定每学期违规遭拖吊次数累计达4次以上者,车辆
所有人应缴交移置费50元,经数据证明违规3次的人数是违规4次人数的3倍,可见车
主发觉自己已无免罚额度时,会自律停车,以免荷包失血,显见罚款规定能有效吓
阻车主违停行为,为持续维护校园停车秩序,本次修法将罚款规定改为自101学年度
起,
每学年违规遭拖吊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车辆所有人应缴交移置费50元;但
100学年度下学期自3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违规遭拖吊次数累计达3次者,亦罚款
移置费50元。
良好的停车秩序和美好的校园环境都需要你我共同来爱护,自律停车,利人利己利车,
安全文明方便,何乐而不为?
祝您 平安健康 总务处 关心您!
总务长 郑富书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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