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ecession (little-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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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贴文章--找一个疼你的人,远胜过找一个浪漫的爱人
时间Thu Nov 9 13:54:56 2006
找一个疼你的人,远胜过找一个浪漫的爱人
第一次与男友吃饭——
哦,不,是前男友了,是在一家海鲜餐馆。
那时,我刚大学毕业,很矜持,只会腼腆地笑。
一条鱼,一条叫不出名字的鱼,
是那天饭桌上惟一的一道荤菜。
鱼身未动,男友先夹起鱼眼放到我面前:
“喜欢吃鱼眼吗?”他问。
男友告诉我,他很喜欢吃鱼眼,
小时候家里每次吃鱼,奶奶都把鱼眼夹给他吃,
说鱼眼可以明目,小孩吃了心里亮堂。
可奶奶死了之後,
再也没有人把鱼眼夹给他吃了。
其实鱼眼也并没有什麽好吃的,
男友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娇宠惯了,
每次吃鱼,鱼眼都要归我
——以後,就归你了,让我也宠宠你。
男友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想不明白,为什麽鱼眼就代表着宠爱。
但是明不明白无所谓,
反正以後只要吃鱼,
男友必会把鱼眼夹给我,
再慢慢地看我把它吃完。
慢慢地,
我习惯了每次吃鱼之前等着男友把鱼眼夹给我。
分手,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那时男友已在市区买下了一所房子,打算结婚。
我哭着说我不能,不能在这个小城市过一生,
我要的生活不是如此。
余下的话我没有说
——因为我年轻,我有才华,
我不甘心在这个小城市待一辈子,
做个小小的公务员,
我要成功,要做女强人,
要实现我年少时的梦想。
男友送我时,
我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走得很决绝。
在外拼搏多年,我的梦想终於实现,
拥有一家像模像样的公司,
可爱情始终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
我发现自己根本就再也爱不上谁了。
这麽多年在外,每有宴席必有鱼,
可再也没人把鱼眼夹给我。
我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籍,
与鱼眼对视。
一次特别的机会,我回到了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城,
昔日的男友已为人夫,
我应邀去那所原本属於我的房子吃晚餐。
他的妻子做了一条鱼,
他张罗着让我吃鱼,
夹起一大块细白的鱼肉放到我的碟子里,
鱼眼却给了他的妻子。
这麽多年,
无论多苦多累都没有掉过眼泪的我,
忽然就哭了。
找一个疼你的人,远胜过找一个浪漫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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