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nomis (渹然淘响...)
看板NTU-K5
标题[公告] 记得去申请住宿
时间Wed Aug 17 20:36:03 2005
以下是注意事项:
1‧ 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之大学部新生、转学生欲申请九十四学年度第一
学期大学部学生宿舍者,请於
九十四年八月十七日上午八时起至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二
日下午五时止(逾期恕不受理)於学生住宿服务组网页
<网址
http://ccms.ntu.edu.tw/~admdorm/online2.htm>
即台大网页-行政组织-学生事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网页之线上服务提出申请;
定於九
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举行电脑抽签,并将抽签结果公布於学生住宿服务组之
网页及以电子邮件寄发抽签结果通知书(请於申请时务必填写正确之电子邮件地址)。
2‧ 申请者经通知抽中宿舍後,於进住时需缴验
身分证(另若曾经设籍台北县市、基隆市
者请再检附父及母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之户籍誊本),若资格不符,即取消
住宿资格。并请详阅
住宿契约书内容,签章後
(未满二十岁者,法定代理人请於契约
书上签章)於进住时缴交,另请下载住宿
学生基本资料表,填妥後於进住时一并缴交。
※请至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网址 http://ccms.ntu.edu.tw/~admdorm/online2.htm
下载宿舍申请通知书及表件,并依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一、 大学部新生申请94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宿舍通知书
二、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住宿契约书
三、 国立台湾大学住宿学生基本记录表
3‧ 残障学生(补验残障手册影本)、离岛及原住民(补验户籍誊本)、医学系公费生
、低收入户学生(需设籍於台北县市、基隆市以外满两年)、外籍生及侨生(补验
外籍生及侨生证明影本)可优先分配宿舍,请填写优先住宿申请选项,并於九十四
年八月二十二日以前将应补验之证件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学务处
学生住宿服务组(请写明邮递区号:106),并请於信封注明「优先住宿补寄证件」
字样,若验证後不符合上述优先住宿资格者,恕无法提供住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