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pp (批披匹劈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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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论中国古典舞蹈(四)
时间Mon Jul 18 14:53:08 2005
试论中国古典舞蹈 孙颖
四、本与流、源与变
舞蹈进入戏曲後与唱、念的综合过程,是从独立的艺术形式适应新的条件,看要求变
为辅助手段的过程。明代《目连戏》包括近百出各自成章的剧目,实际上仍然是百戏的形
式,只不过以一个松散的情节加以串连而已。戴烟头的、着假面的、宗教的、世俗的、南
方的、北地的,东腔西调,风格不同形式各异,不纳入统一的规范,创造一种新形式,就
无法形成严密的体系。所以戏曲舞蹈不分民族地域、前期後世,以一个基本套路概括上下
几千年;不保存任何舞蹈的原有形式和体裁,一支马鞭代竹马、一根船桨代行船、长筒舞
袖变水袖、假面演化为脸谱《打莲湘》参借走边身段、《小放牛》杂以躺马的招数和步伐
…。从戏曲的角度看是发展,而且是很巧妙的发展,统一了各种舞蹈形式;从舞蹈的角度
看,却是各种舞蹈的简化、变形,甚至是原有形状的淘汰。从躺马看不出竹马原来怎麽跑
,从戏曲中的打莲湘也看不到民间的「霸王鞭」、「打金钱」、「打莲湘」是什麽样子。
其次是依附於剧情、人物。章法、句式以及动作的节奏规律,基本上都从属於唱、念
的语言结构,趋向於更为直白、迅速的反应文学内容,因此舞蹈与哑剧结合是戏曲舞蹈的
基本形式,是运用舞蹈手段,又不充分发挥舞蹈性能的新品种,不妨说是从舞蹈派生出来
的又一体系,有如「曲」相对於诗、词、民歌。「曲」是一种新发展,既有文人诗词的影
子,又有民间歌诗的血液,可是既非文学体裁中的诗词,也不能算是民歌,绝不能以「曲
」概括了中国古诗的形式、规律、风格以及诗的传统成就。如果研究的是中国古诗,熟悉
了「曲」并不等於就熟悉了宋词、唐诗、魏晋古风……。戏曲舞蹈也是如此,与上面的比
喻所不同的,是虽形成了「曲」,但诗仍在延续,戏曲文学是派生出来的一种新形式,易
於理解。而戏曲舞蹈形成之後,中国古典舞蹈两个只主要组成部份之一的宗教舞蹈,大多
带着原始巫术痕迹最为祭祀仪式散存於民间,并濒於淘汰,具有较高成就的宫廷舞蹈又由
衰弱而终至消亡;同时戏曲舞蹈又高度的发展起来,所以不易於理解其本体和变体之间的
关系。如果以戏曲舞蹈的依据设想形成中国古典舞蹈的艺术体系,实际上是立足於舞蹈派
生出来的支流,不可能全面体现古典舞蹈的面目和成就,现在,我至少可以看出它包括不
了敦煌舞蹈。而戏曲舞蹈与敦煌舞蹈不同,正是舞蹈的本源与不完全发挥舞蹈性能的变体
形式之间的差异。有人说敦煌舞蹈是宗教舞蹈,戏曲则因受儒教影响所以不同。如果我们
能把汉、魏、两晋时代的舞蹈也像敦煌舞蹈那样整理、发展变为活的形象,会出现同样情
况。时代的差别是一个方面,宋明理学发挥作用之後,把古代妇女搞得身心都呈现一种病
态,也的确影响了戏曲舞蹈--特别是女性的舞蹈,和宋明之前还没有普遍把脚缠起来,还
没有被三从四德禁锢起来的女性舞蹈也的确有所不同,不过主要还是在於不同的艺术体系
有不同的要求,也必然形成不同的形式、风格和艺术规律。我国除各别兄弟民族,基本上
没有南亚、东南亚一些佛教国家那种依附於宗教,具有浓厚佛教色彩的舞蹈,佛道两教或
兴或抑,在我国历史上从未凌驾於儒教之上,在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和文化形态上,造成
单一的权威地位,特别是舞蹈,主要是受原始巫术宗教的影响,没有在题材、形式、造型
、风格和艺术气质上形成宗教舞蹈体系,而影响舞蹈的发展。敦煌乐舞虽然是画在佛教题
材的壁画上,却都摆在娱佛、侍佛的位置,难於和印度教的湿婆神(舞蹈之神)相提并论,
并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列座於「释迎」、「弥勒」之间,即与次一等的阿难、伽叶、尊者、
菩萨并列也不够资格,在幻想的佛国,也还是等而下之的卑贱伎乐。如果把诸佛易为人间
帝王,并稍许改变乐舞的服饰,舞蹈本身算不上具有浓厚气味的宗教文化,实际还是世俗
中的宫廷伎乐。而原始宗教舞蹈被佛、道利用所形成的「跳鬼神」、「舞菩萨」之类恰有
不少进入了戏曲,因此两者的不同并不取决於宗教、儒教的影响。我们的目的是搞舞蹈体
系,充分发挥舞蹈性能并体现整个的历史成就,那麽一是本源一是派生的支流,是舍本源
只在支流上转圈子,还是把支流汇入本源一识庐山真面目?试举一例:如立背、硬头、扩
胸、收臀……,戏曲武剧身段的确也有这种要求。然而本文前面已经谈到,这只是具有武
术气质的一种风格,这种风格的形成,还含有人学傀儡动作的因素。在戏曲舞蹈中占有重
要地位,但在我国舞蹈的历史传统中,不是主要的风格和特徵,不仅敦煌舞蹈,远自先秦
,历代出土文物中的乐舞形象都突出的表现了这一点,也不是当前民族民间舞蹈的基本特
徵譬如头,俯、仰、歪、扭变化的幅度比较大,形成东方舞蹈特有的神姿,绝不是只有猛
而梗的一种拧头静止(亮相)方法,手臂的姿式,也远不是八个位置所能概括。而由头、胸
、腰、臀、上肢、下肢构成的屈、曲形态,线条、架构、走向、韵律和远古象形文字,先
秦铜器上的云雷、篓臀饰纹和书法中的篆、草笔势体现着一致的审美规律,与直、梗的风
格完全不同。我国古人女性不着胸衣、钟形裙,男性不着笔挺的大晚礼服,也不在脖子戴
给领之类,宽袍博袖斜领软裙也不以矜持挺拔为标准风度,讲究潇洒飘逸,文人名士还趋
尚「调镜不羁「甚至「放浪形骸」。所以中国古典舞蹈的一个特徵是外观绵软松弛,而气
、力内运以为骨梗,龙趋凤迥行云流水都隐於「韵」、「势」之中。如果因为戏曲舞蹈武
剧身段的某些要求与芭蕾有相近之处便扩大这一点、发展这一点甚至形成一种基本风格岂
不「失之远矣」了吗?又怎麽能体现古典舞蹈最鲜明并也是独特的色彩呢?所以戏曲舞蹈
有必要重新汇入本源,透过与敦煌舞蹈、汉画舞蹈,总之与一切能以挖掘到的古典舞蹈揉
合,打破它的程式、风格以及某些规律,为戏曲舞蹈的发展、变化找到根据,从古典舞蹈
的整个面目中确立中国古典舞蹈究竟是什麽形式、什麽风格又形成一个怎样的艺术体系。
因此要「变」戏曲舞,要摸到中国古典舞蹈的道统究竟是什麽?除扩展戏曲舞蹈的范围(
不只限於京、昆),学习民间武术,研究民族民间舞蹈规律,借镜外国舞蹈的方法、理论
、技术这些办法,很为重要的一环在於能不能把已经失传的古典舞蹈「恢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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