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asroe (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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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114-2 陈玮佑 民事诉讼法甲下 期末考
时间Wed Jun 10 13:25:34 2026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下
课程性质︰法律系大三必修
课程教师︰陈玮佑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6年6月10日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试题 :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题(2026.6.10)
注意:
希按题号顺序,写明题号作答
仅可参考本附判解之六法全书作答
原告X於111年10月1日,列Y为被告,向该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Y应支付X新台币(
下同)80万元」,陈称:「伊於109年9月1日在自家住处将150万元现金交给Y点收使用,
约定Y应於1年内返还同额现款;Y乃於同日签发面额为150万元、到期日为111年8月31日之
本票一纸交予伊收执,以为上开返还义务之担保。讵料Y迄今尚未偿还,为此提起本诉,
先就其中80万元之部分为请求。」等语(下称「本诉讼」)。Y则以:「X未曾交付150万
元予伊。纵或不然,伊对X有一笔80万元之债权,伊得以该债权与X所主张之债权相互抵销
,爰求为驳回X之诉。」云云,资为抗辩。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1. 受诉法院应如何整理本诉讼之最上位争点及事实上争点?X之诉讼上请求有无特定性、
一贯性?Y之答辩有无重要性?法院应否为如何之阐明?法院应否使X再答辩?(50%)
2. 设「X有无交付150万元予Y」为本诉讼之争点,X未声明任何证据,Y则声明某甲为证人
。法院应否通知甲到庭接受讯问?(25%)
3. 设本诉讼之受诉法院以「Y主张其对X之80万元债权不存在」为由,驳回Y之抵销抗辩,
并全部认容X之诉(下称「前判决」)。如X於前判决确定後,再对Y起诉请求支付余额70
万元,Y得否以其经前判决认定不存在之同一笔80万元债权,再为抵销之抗辩?(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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