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ngxchen (404 not found)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112-2 张译文 民法债编总论二 期中考
时间Mon Jun 17 22:50:32 2024
说明:
一、考试时间:13时20分至15时20分,共120分钟。试题共2页,满分共100分。敬请把握
时间,并请务必签到。
二、侨生、外籍生,请在答案卷姓名栏中注明。
三、请附法律理由作答,但不必抄题。
四、可参阅不附判解的法典,但不得参阅讲义、书籍、笔记或其他参考资料。
五、试题不必收回。
第一题
甲有一辆全新限量款的保时捷P车,市价新台币2000万元。甲因商务事由出国两年,决定
将P 车交给车商乙保管维护,并约定甲回国後交还车辆。甲出国五个月後,乙偶然得知当
地房产大亨丙对P车非常有兴趣,打算高价收购。乙认为有利可图,起了贪念,擅自决定
以新台币3000万元将P 车出售给丙。丙对於P车为甲所有并不知情且无过失。甲回国後始
知上情。试问:
(一)甲主张乙应返还其无法律上原因所受利益,是否有理由?如有理由,返还客体与范
围为何?(25分)
(二)假如甲欲向乙请求价金3000万元,其主张是否有理由?如有理由,其法律上基础为
何?(20分)
第二题
乙与丙为夫妻,因丙调派国外而分隔两地。丙平日下班的嗜好就是打电动,但调派到国外
的时候,丙竟然忘记带上心爱的游戏机,只好每天都打电话跟乙抱怨没有游戏机的无聊生
活。因此,乙在丙生日的时候,告诉丙要赠与他一台新的游戏机,丙欣然同意。於是,乙
向厂商甲订购一台最新款的游戏机A(市值1万元),并指示甲直接把A 机送往国外交付与
丙。数日後,丙确实收到A机,乙也付清款项。
嗣後,甲、乙发现:其间A 机买卖契约根本不成立,对此双方事前均不知情。试问:甲得
否对乙或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如是,请求之内容又应为何?(35分)
第三题
甲为居住在台北的工程师,在宜兰老家有祖产A地一块。邻居乙眼看A地闲置,便於107年
趁机占用,并在其上建筑B屋一栋。嗣後,乙甚至将B 屋出租给善意不知情的丙。甲於111
年发现上情,对丙起诉请求返还占有使用A地期间相当於租金之不当得利。
丙则提出以下抗辩:一、其一直都有付租金给乙,并未受有相当於租金之不当得利;二、
真正占有A地的是B 屋所有人乙,其并未受有占有使用A地等之利益;三、其对於甲为A地
真正所有人一事全然不知,毫无过失,应毋庸负史返还责任。
试问:甲对丙之请求有无理由?并请一并分析丙各项抗辩是否有理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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