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yan0127 (莱恩)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110-1 陈玮佑 民事诉讼法甲上 期中考
时间Wed Dec 1 11:00:55 2021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上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陈玮佑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21/12/01
考试时间(分钟):110
试题:
注意:
1. 希按题号顺序,写明题号作答。
2. 仅可参考未附判解之六法全书作答。
3. 希於考毕後自行检视(2)、(3)、(4)小题之解答内容有何不足或疑问处,以便在本
周五(12月3日)合班上课时,自发或接受指名发表意见、进行共同讨论。
一、
设甲以起诉状列乙为被告,於110年10月1日向乙所住居地之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受诉法院
)起诉,声明求为判决命乙返还A车予甲,陈述事实及理由略为:甲之昔日同窗好友乙,於1
09年7月5日承租甲所有、价值30万元之A车,约定租期为一年,讵料乙於租期届满後,竟诿
言其已购得该车,而拒不返还该车,为此,提起本诉等语(下称本案请求或本件诉讼)。对
此,乙於言词辩论期日声明求为判决驳回本案请求,辩称:A车原属甲1所有,於其死亡时始
由甲与甲2共同继承;事实上,甲1生前曾同意将A车交由乙使用,但未曾与乙订立过租约,
而乙也未曾与甲就A车订立租约,所以甲无权独自为本案请求;况且,乙已经将该车移转与
丙占有中等语。试叙明理由(法理依据)解答下列问题:
(一)本件诉讼之原告是否已依民诉法第244条规定,表明诉讼标的及其原因事实?又受诉
法院应如何协力於原告特定本件诉讼之诉讼标的?(20%)
(二)本件诉讼有无尚未具备诉讼要件之问题?受诉法院应如何处理?(10%)
(三)在本件诉讼,要否并行审理诉讼要件有无欠缺与本案请求有无理由?如此并行审理,
是否系民诉法第249条第2项规定所不容许?(20%)
(四)设受诉法院经适用通常诉讼程序为审理之结果,以甲对乙无权请求返还A车为理由,
判决驳回本案请求。对此判决,於上诉期间内,甲可否主张该法院误用通常诉讼程序为理由
,提起上诉应於管辖简易诉讼事件之第二审法院?如果甲上诉於台湾高等法院时,应如何处
理?(20%)
(五)设乙於本件诉讼系属中,列甲、甲2为被告,向甲、甲2住居地之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起诉,请求确认乙与甲、甲2间就A车之使用借贷关系存在。该诉讼是否为违反民诉法253条
规定?向来之实务见解有无值得检讨之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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