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lovers (思迈攸拉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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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103-2 谢铭洋 着作权法 期末考
时间Tue Jun 30 16:42:45 2015
课程名称︰着作权法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谢铭洋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5/6/22
考试时限(分钟):忘了
第一部分:选择题(40分,每题4分)
1.有关授权的概念,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着作权法第37条第一项後段规定,授权契约约定不明之部分,推定为未授权,
然如当事人真意不明、亦无默示授权存在时,仍应先以「目的让与理论」探求
契约目的,最後才论断是否推定未授权。
(B)授权契约并不完全具备某种有名契约类型之全部特徵,故应定性为一种独特无名契约。
(C)所谓的独家授权,系指在授权契约约定的范围内,着作权人不得再授权第三人与授权
范围相冲突的权利,且着作人也不能就已授权的部分自行利用。
(D)非专属授权的被授权人,除有契约规定外,不得再授权予他人利用。
2.有关创用CC的概念,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可以仅针对特定人授权。
(B)创用CC的特色在於使着作人对於授权保有弹性,故随时可撤回。
(C)创用CC的四大核心授权要素,包括姓名标示、非商业性、禁止重制、相同方式分享。
(D)使用创用CC部会使得着作权人丧失着作权,因为其所强调者为「Some rights reserved
」,但若利用违反授权条款,则契约终止,仍然以侵害着作权论处。
3.有关网路服务提供者(ISP)责任的概念,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着作权法第90之4以下之规定又称作』避风港﹞或「安全港」条款
(B)若ISP业者合乎着作权法第90之4条以下之规范,可以免除民事责任。
(C)因为免除民刑事责任,检察官亦不得对ISP业者发动搜索、侦查权。
(D)第87条第一项第七款不已直接侵权存在为前提,如该当即视为侵权。
4.有关着作权其他议题的论述,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孤儿着作(Orphan Work)系指着作人不知向、过世而不知继承人为何,使得想要利用着
作知人无法取得授权。
(B)着作集体管理是三面法律关系,着作人与集管团体、集管团体与利用人间皆为「专属授
权契约关系」
(C)权利状态清楚(包括权利归属、哪些权利--隐私权、肖像权、原住民族创作)是进行数
位典藏的前提。
(D)未来对於着作集管团体的改革,应朝推动跨团体之单一线上检索窗口或单一授权窗口
为方向
5.有关邻接权(Related Rights)的概念,下列何者错误?
(A)邻接权系指无法该当着作权法上的「创作」,但因为对於文化传播有一定重要的贡献
,故仍给予较着作权低度的权利保护。
(B)罗马公约中关於接邻权的概念,包括表演人、录音物着作人、广播机构,我国针对皆
有相关法规规范。
(C)我国并未引进、建立完整的接邻权制度。
(D)我国对於录音物,系以「着作」视之。
[题组]甲大学生向来喜好阅读、创作,暑假时因闲来无事,故在两个月间创作了名为「波
波帝国史」的科幻小说,以地球毁灭後新兴星球的崛起为背景,创作完成後并放上自己的
部落格中。乙大学生亦好创作,并预计投稿参加文学奖,无意间浏览到甲的部落格,觉得
甲的点子很好,也以地球毁灭为创作背景,写了一篇名为「光年之外」的小说。甲四後认
为乙的小说与其多有雷同之处,一气之下控告乙侵害其着作权。
6.甲与乙间的主张与抗辩中,何者无理由?
(A)甲:乙也以地球毁灭为创作背景,叙述新星球的崛起,抄袭概念就是侵权
(B)甲:科幻小说具有高度创作性,保护密度应较一般写实性小说高
(C)乙:虽然有看过甲的小说才进行创作,但人物、情节、场景都不同,文字使用上所塑造
的行文风格也完全迥异,应不构成实质相似。
(D)乙:就算被认定为实质近似,应该还是要检视有无合理使用的适用。
7.最後法院判定已不构成侵权,乙後来也获文学奖首奖,其创作後来经主办单位出版,惟
为了增加曝光度,想要再以电子书的形式公开,此种行为应属
(A)改作
(B)重制
(C)公开展示
(D)公开播送
8.乙发现出版後笔名竟由PIPI变成皮皮,主办单位的行为属於
(A)侵害不当变更禁止权
(B)侵害姓名表示权
(C)不构成着作人格权侵害
9.丁为绘本作家,发觉甲的创作亦不亚於乙,洽谈後以甲的小说为本,以连续摄影其画作
的方式拍摄成一小短片,并自行配乐,放上YouTube供网友阅览。戊为画廊负责人,觉得
丁的短片合乎近期的展览主题,未经丁同意在画廊展示厅播放,其行为
(A)侵害公开演出权
(B)侵害公开播送权
(C)侵害公开上映权
10.承上,若已另行上船一非法重制於丁的短片於YouTube,网友丙不知情下以超连结连结
,丙对丁
(A)侵害其重制权
(B)侵害公开传输权
(C)不构成侵权
第二部分:实例题(60分,每题30分)
一、甲乙丙三人为共享所下载的音乐,由甲出面向A云端服务公司租用20G的空间,三人分
别把各自蒐集到的音乐档案上传到这个云端空间,有需要的人就自行连上网路下载。
试问:甲、乙、丙的行为涉及着作权法上的那些行为?是否构成着作权的侵害?
二、甲开餐厅,於餐厅内设置伴唱机,提供消费者於用餐後可以娱乐一番。惟嗣後发现甲
所使用的伴唱机是家用伴唱机,而非营业用的,乙惟音乐集体管理团体,发现甲的上
述行为,同时正好有个消费者丙在使用该伴唱机唱歌,乙乃积极准备对甲、丙提出诉
讼。试问:甲、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着作权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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