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f9nettw (人称 长兴古美门)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102-1 林钰雄 刑法总则一 期末考
时间Wed Jan 8 20:27:10 2014
课程名称︰刑法总则一
课程性质︰法律系必修
课程教师︰林钰雄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3/1/8
考试时限(分钟):110min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可参考法典,但不得注记任何笔记。
试题 :
(按:原编排将第二大题实例题置於试卷第一面。此处改回正常排列,依照题号顺序。)
壹、单选题 (50%,一题5分)
(01)
T乃军队的射击手,枪法精准。其受马术训练时,因教练O出言羞辱,
T欲断其一腿报复。某日T埋伏於马场边,瞄准O左腿开枪。但没想到
子弹竟然偏离,打中马儿,马儿一命呜呼。试问以下叙述,何者正确。
A:客体错误。故T於对应范围内,成立故意毁损罪。(刑§354)
B:打击错误。故T於对应范围内,成立故意重伤既遂罪。(刑§278III)
C:因果历程错误。故T於对应范围内,成立故意重伤未遂罪。(刑§278III)
D:包摄错误。故T於对应范围内,成立故意重伤未遂罪。(刑§278III)
E:以上皆非。
(02)
承前题所述,设若T认知到人马移动,未必能够精准射击,但无论达到
断T一腿或退而求其次射死其爱马,皆可。若T射击後马中枪亡,试问
T所为应如何评价。
A:直接论以较重之罪,即T成立故意重伤既遂罪。
B:仅能於对应范围论以较轻之罪,T仅成立故意毁损罪。
C:T对马死乃过失毁损(不罚),故仅能论以成立故意重伤未遂罪。
D:T以一行为触犯故意重伤未遂罪及故意毁损罪之想像竞合犯。
E:以上皆非。
(03)
T与O因停车细故而结仇,T於某冬夜至O宅丢掷石头泄愤,O宅浴室
玻璃应声破裂。岂知,当时O正因洗澡时瓦斯泄漏至浴室而陷入昏迷,
窗破时瓦斯随之外泄,O亦因此得救。以下有几个刑法概念:
(甲)误想避难
(乙)偶然避难
(丙)反面之包摄错误
(丁)容许错误
(戊)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试问,以上有几个概念和案例所述T所为之刑法评价有关?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E:以上皆非,亦即皆无关或5个皆有关。
(04)格列佛小人国游记
「...有一天小人国皇宫突然失火,众小人忙於抢救,奈何火势猛烈难
以扑灭,格列佛灵机一动便撒尿灭火,拯救了皇宫并避免人员死伤。结
果虽然是皆大欢喜,但没想到他却因此触犯小人国『不得在皇宫撒尿』
的刑法规定。」试依我国刑法分析格列佛撒尿的刑法评价。
A:构成阻却违法的正当防卫
B:构成减免罪责的过当防卫
C:构成阻却违法的紧急避难
D:构成减免罪责的过当避难
E:以上皆非。仅能以赦免方式解决。
(05)
详看下述判决理由关於阻却违法事由之叙述:
(甲)本件固然肇因於被害人杨某与被告T於小吃店互看不顺眼,杨某
纠集党人持棒殴打被告,虽有现在不法侵害之防卫情状,然倘T
逃走离去,即可回避冲突,但T却不逃走而予反击,显属防卫过
当。
(乙)公务员对其职务上所掌之公文书均应翔实制作,不得故意为虚伪
不实之登载,否则即属犯罪之行为,亦为一般人周知之常识。本
件四次采购案既均未经实际比价,纵上级长官甲指示被告T制作
内容不实之比价记录表,仍属违法之命令;乃T明知违法,却仍
配合执行,自难主张阻却违法。
(丙)本件病患O明白反对输血且拒签同意手术同意书,被告即医师T
不顾其反对而强行输血。T虽不得主张得被害人明示承诺,但医
师依病情判断而为病患输血治疗,因符合病患利益,仍得主张推
测之承诺而阻却违法。
(丁)O於市场抢夺妇人皮包,被告即摊贩T见状当场逮捕之,虽T未
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而将O即时解送至就近官署,反而带着被捆绑
的O於市场游街(叫大家认清楚抢匪长相),然此乃合法逮捕後
之後续作为,无关T依法令逮捕现行犯之评价,结论仍阻却违法。
试问以上有几个错误叙述: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E:以上皆非,亦即0个错误叙述。
(06)
T上课途中突遇一发狂野狗袭击,情急之下抢取路人O雨伞抵挡野狗攻
势。
(甲)野狗袭击乃现在不法之侵害,T基於防卫意思得主张正当防卫。
(乙)野狗袭击乃现在之紧急危难,T基於避难意思得主张紧急避难。
(丙)野狗袭击,T既得主张正当防卫亦得主张紧急避难,两者竞合。
(丁)野狗袭击,T不能主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但此乃推测之承诺,
仍阻却违法。
(戊)T取O伞乃现在不法之侵害,因此,O得基於防卫意思得主张正
当防卫,实施必要反击行为以保全其伞。
试问以上有几个错误叙述: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E:以上皆非,亦即0个或5个错误叙述。
(07)
版模工人T常受工头P责骂,但T个性软弱,平时不敢顶嘴。某日因P
又当众痛斥T工作不力,T遂决定「十倍奉还」杀死P。为求壮胆,T
先躲起来狂饮米酒,随後在酒醉状态下走到工地要找P算帐。设若T果
然在工地找到并杀死P,试问以下叙述何者正确。
A:就立法规定言,依照我国 2005 年修正前之旧刑法,明文处罚此种
故意之原因自由行为。但 2005 年修正时以「酗酒犯罪,依法当然
处罚,无特别规定的必要」为由而删除此特别规定。
B:就学说言,依照例外模式理论,T杀P时已因陷於酒醉状态而非属
「刑法上之行为」,本来不可能处罚,但此种故意原因自由行为构
成处罚之例外,故仍得依杀人罪处罚。
C:就学说言,依照构成要件模式之前置理论,T自陷於无责任能力状
态之喝酒原因前行为,已经开启构成要件实现的因果链,故其杀人
罪已经着手,但仅能论以未遂。
D:就学说言,依照构成要件模式之工具理论,此种故意原因自由行为
乃教唆「自己」为犯罪之工具以实现犯罪构成要件,故仍应论以教
唆杀人既遂罪。
E:以上皆非。
(08)
承前题所述,设若T骑车到工地途中,不慎撞伤老妪O。试问以下针对
O受伤之叙述,何者正确。
A:依照前置理论,评价重点在於前行为。由於T是故意喝酒而自陷於
无责任能力状态,故此乃故意之原因自由行为的类型。结论应依故
意伤害罪处罚。
B:依照扩张理论,由於行为与罪责同时存在原则已经藉由扩张解释的
途径,扩张到包含具有罪责关联性之故意招致无责任能力的原因前
行为,结论应处以故意伤害罪。
C:无论依照前置理论、工具理论或扩张理论,若後行为乃过失行为类
型者,仅属过失之原因自由行为。且故意与过失原因自由行为,皆
有处罚依据。故三种理论结论皆同:本题应依过失伤害罪处罚。
D:就实务见解言,我国最高法院除承认故意原因自由行为外,亦承认
过失原因自由行为之处罚,但以行为人对後行为有预见可能性为限。
不过,题示酗酒肇事情形,由於刑法分则已经有特别规定
(刑§158-3),故应直接援引该刑分规定即可。
E:以上皆非。
(09)
T驾车於黑夜山路撞伤O後逃逸,审判中T抗辩其知有撞击但以为是撞
到山猪。关於T所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有以下几种判决理由:
(甲)致人死伤是客观构成要件,仅需客观上该当即为已足,与行为人
主观知欲无关。
(乙)致人死伤是客观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上需知有该客观事实,构
成要件始该当。
(丙)致人死伤是客观处罚条件,仅需客观上存在即为已足,与行为人
主观知欲无关。
(丁)致人死伤是客观处罚条件,行为人主观上需知有该客观事实,始
能成立犯罪。
试从刑法理论挑出以上理由,显然矛盾的错误叙述:
A:甲、丙
B:甲、丁
C:乙、丁
D:乙、丙
E:以上皆非。
(10)
下列何者,行为人主观上认知与客观上实然不一致时,会影响犯罪之成
立?
A:聚众斗殴之在场助势者,对该次斗殴「致人於死或重伤」之要件
(刑§283前段)。
B:与幼年男女性交之人,对於其性交对象「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之要
件(刑§227I)。
C:以诈术缔结无效或得撤销婚姻之人,对於「因而致婚姻无效之裁判
或撤销婚姻之裁判确定」之要件。(刑§238)
D:故意杀死邻居之狗之人,对於「杀」狗该当「毁损」他人之物
(刑§354)之包摄。
E:以上皆会影响。
贰、实例申论题
一、
T因遭O讥笑羞辱,怀恨在心,为暗杀O,T遂於某深夜埋伏於O的别
墅外。守候至深夜,T果然看见O的名车正要开进车库,T遂瞄准驾驶
人开枪。试问判断下列各种情形,T之刑责:(25%)
1.T以为驾驶人是O,没想到当天是O的儿子P借车出游,开车的P
当场毙命。
2.T以为驾驶人是O,没想到当天是O的儿子P开车,O在後座。T
开枪虽瞄准驾驶人P,但因车子移动,子弹失准,反而打中後座的
O,O当场毙命。
3.驾驶人是O,被T的子弹击中。O被击中时虽仅受重伤而昏迷,但
T以为O已死,为掩饰犯行,遂将其「屍体」载至荒郊掩埋,实则,
O是死於活埋。
二、
A、B、C、D四名矿工因突来矿灾被困在地底矿坑,粮尽水绝,孤立
无援。一星期後,眼看救援无望,生命危在旦夕,四人遂协议每周牺牲
一人以保大家的命,直到获救为止。第一次D中签,D信守「承诺」并
束手待毙,A、B、C三人合力击毙丁後,靠其屍体维生至第二周末被
救出为止。试分析A、B、C三人的刑责。(请探讨可能的阻却违法或
宽恕罪责事由。)(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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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1.98
1F:推 a031405 :根本写不完- - 01/09 01:13
2F:→ lf9nettw :不会啊 像我不太会写就提早交卷走人了 01/09 12:31
3F:→ a031405 :申论第一小题拆那麽多题超怒 01/09 23:49
4F:推 lemonchin :最後一小题的丁是谁XD 01/11 17:24
5F:→ lf9nettw :喔,那是原本的题目就打错了,应该要改成D啦 01/11 22:30
6F:→ lf9nettw :我也忘记改了,原汁原味的 哈哈 01/11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