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ena48 (Shake Sparrow)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102-1 颜厥安 法理学 期末考
时间Tue Jan 7 16:26:01 2014
课程名称︰法理学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颜厥安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4.1.7
考试时限(分钟):11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Yes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每一部份各有两大题(包含数个小题),请选择其中一大题回答(所有小题皆应回答);
同一部份回答超过一大题者,仅计入答卷纸上较前面一题的分数。
每一题皆为34分(将先以百分制计分後,再转为等第制)
◎第一部份:法概念论
一、请回答下列问题:
(一)请说明凯尔森(Kelsen, Hans)之纯粹法学理论的基本要旨,尤其是法规范效力、基本
规范、静态与动态规范体系、授权、法规范位阶论、法律解释论等。
(二)请由凯尔森的理论说明,大法官会议之解释的性质。并检讨这种解释,是动态还是静
态原则的适用,以及这是解释宪法,还是创设宪法。
二、请回答下列问题:
(一)请说明拉德布鲁赫(Radbruch,Gustav)法理念三要素的内涵与意义,并运用来说明刑事
法领域的重要原则。
(二)请讨论拉德布鲁赫法理念里混,与拉德布鲁赫公式之关系,并检讨此公式与刑事法领
域重要原则之间的相容或冲突等关系。
◎第二部份:法认识论
三、请回答下列问题:
(一)请说明拉德布鲁赫对科学(Wissenshaft,类似英文science)的分类,并各举一种学术领
域说明之。
(二)请用任何一个大法官解释为例,检讨分类的合理性。
四、请回答下列问题(名词解释):
(一)类型,并举法学中的例子说明。
(二)理念型,并举人文或社会科学的例子说明。
(三)单纯事实,并举例说明。
(四)制度性事实,并举例说明。
◎第三部份:法伦理学
五、请回答下列问题:
(一)请说明约翰˙密勒(John Mill)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的要旨。
(二)请在伤害原则的基础上,运用下列的实际问题,讨论自由的界限、限制、管制;冒犯
、风险、危险;伤害原则的(适用)范围(range)与(相对於其他价值的)强度(force)。
代理孕母;性工作;器官与人类胚胎的买卖、输出入;同性婚姻;对劳动契约自由的限制
六、请运用正义论相关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一)家境比较贫困的小孩,比较没有经济基础参加补习班或出国参加营队,增进英文能力
。往往也需要打工赚钱或协助家里的小生意工作。请问这一类家庭的小孩,与家境比较或
非常富裕家庭的小孩,都参加同样一种大学入学的指考,是否公平?如果不公平,可以如何
调整?请分析讨论之。
(二)A律师能力较好,也较勤奋,一年收入超过千万元。B律师能力平平,也不特别积极接
案,年收入只有A的四分之一。但是A要缴的所得税率比B高大约8%,请问这种制度是否公平
?请分析讨论之。
(三)为何收入比较高的,就应该以比较高的税率缴税?请分析讨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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