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kkz2003 (eye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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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101上 沈冠伶 民事诉讼法甲上 期末考
时间Thu Jan 10 17:41:48 2013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上
课程性质:系必修
课程教师︰沈冠伶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101/1/9
考试时限(分钟):11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甲农业振兴协会系由某乡村之农民数百人组成,其中农民 乙1、乙2、...乙21等
二十一人为实现分别享有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有意对P公司起诉,於是选定甲为
当事人,以甲之名义为原告,列P公司为被告,向该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命
P赔偿该等农民每人各十五万元(下称「前诉讼」)。问:
1.就上开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诉讼上行使,如何判断甲团体有无当事人能力及当事人
适格?如认为法律承认其有当事人适格,其法理依据为何?(20分)
2.设乙1及乙2二人於本案之言词辩论终结前,向受诉法院表示终止(撤回)对甲
之选定。在此情形,就其余选定人即乙3~乙21等十九人之请求,甲是否仍有
续行诉讼之权能?法院可否就乙1及乙2之请求,续行本案审理并为本案判决?
(10分)
3.另有乙22~乙40等人,同属该协会之会员,於前诉讼系属中,选任乙22为
被选定人,亦列P公司为被告,另外提起诉讼,向该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
命P赔偿该等农民每人各三十万元(下称「後诉讼」),後诉讼有无违反重复起
诉禁止之规定?於该诉讼中,乙22得否与P公司成立诉讼上和解?(10分)
二、P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甲於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起诉,列P为被告,陈述并表明:
P公司於九十七年十二月一日举行股东会作成决议选任以为总经理,此次股东会
系由无召集权人所召集,所以其决议含有瑕疵,为此请求法院判决将该项决议撤
销云云(下称「本件诉讼」)。
1.设本件诉讼经受诉法院为本案审理後,认为该次决议应属无效时,应否阐明使原
告为诉之追加或变更?可否以诉讼标的尚未特定为理由,裁定驳回甲之起诉?
(20分)
2.设本件诉讼经受诉法院为本案审理後,认为该决议并无瑕疵,而已甲之诉为无理
由予以判决驳回,於一OO年三月一日终告确定(略称「前判决」)。嗣甲於同
年五月一日又列P为被告,向该管法院起诉,主张P公司股东会之决议有重大瑕
疵,声明请求判决该决议为无效(略称「後诉讼」)。问:後诉讼之受诉法院应
如何着手审理?前判决之既判力是否及於後诉讼?(10分)
3.承上例2.,设P公司之另一股东丙於前判决确定後,又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
效之诉,问:後诉讼之受诉法院应如何着手审理?前判决之际判例是否及於後诉
讼?(10分)
三、甲将乙列为被告,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命乙应赔偿甲新台币一百万元,其主张之事
实及理由略为:乙於101年2月1日开车撞伤甲,造成甲多处骨折,受伤住院
,支出医疗费用三十万元;甲为计程车司机,住院期间三个月不能开计程车,有
营业收入损失二十万元;营业用之计程车因撞击而重大毁损,不堪使用,必须购
置新车,支出五十万元云云。法院判决甲全部胜诉确定後,甲又提起後诉讼就同
一车祸事故请求乙应给付甲四十万元,其主张之事实及理由略为:甲因该车祸受
有重大之精神上痛苦,请求乙应赔偿慰抚金三十万元;医疗费用上又支出十万元
云云。问:後诉讼之受诉法院应如何着手审理?前判决之既判力是否及於後诉讼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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