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w8228 (卡米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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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101上 陈自强 民法债编各论 期中考
时间Fri Dec 7 13:05:13 2012
课程名称︰民法债编各论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陈自强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2/11/17
考试时限(分钟):120mins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多谢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某日,甲在乙百货公司选购洗衣机一台,价金新台币5万元,货款付清後,店员丙
告以可代客送货,甲乃於包装好之所购洗衣机箱上书明姓名、地址,请求丙代为送达
,并约定隔日早上十点送至甲住所,翌日早上九点,甲打电话请家具公司把洗衣机
改送到甲之公司,乙向甲表示因路途遥远超出乙给付义务之范围,所以相关运费应一概由
甲承担,甲表示同意。丙於当天下午交由与乙公司有送货特约之丁货运行送货,不料运送
途中,丁货运行司机戊因驾车不慎,与己所驾的自小客车相撞,戊己二人俱有过失,而洗
衣机因撞车而损坏。
(一)该洗衣机的所有权为谁属?
(二)甲可依何种法律关系向乙主张权利?
(三)甲可否向丁、戊、己请求损害赔偿?
(四)乙可否向丁、戊请求损害赔偿?
二、甲建设公司分别出售A、B两间预售屋给乙、丙
(一)A屋尚未届约定交屋期前,已出现明显瑕疵并有危害安全之虞,乙乃催告甲尽速修补,
并表示於约定交屋期前,暂停支付价金。甲拒绝修补,并请求乙支付其已暂停支付之价
金。乙不但拒绝支付且对甲表示解除契约并请求返还已支付之全部价金。请问甲、乙
之请求,各有无理由?
(二)B屋交付且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後,丙花费钜资装潢而作为餐厅营业用。交屋六年後,
房屋发生倾斜,需支出修理费200万元,丙并因房屋倾斜导致人体受伤。甲就丙请求修缮
之催告,均置之不理。经查,房屋倾斜,系因甲未依建筑法规定施工所致,惟甲均无故意
不告知瑕疵或重大过失情事。此外,甲和丙之定型化契约书约定:「房屋如有瑕疵,除出
卖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买受人不得解除契约或请求赔偿任何损害」。请问丙得否向
甲解除契约并请求返还价金,或向甲请求给付修理费200万元及赔偿身体受伤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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