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chu304 (不宅竹)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100-1 蔡季廷 国际公法 期末考
时间Sun Feb 19 23:31:34 2012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蔡季廷
开课学院:社科院
开课系所︰政治系国关组
考试日期(年月日)︰100.1.12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 解释名词(64%)
1.防止环境损害原则(善邻原则)与预防原则
2.保护管辖原则
3.效果原则
4.国家豁免
5.国家行为主义
6.海盗罪
7.维持和平
8.预期性自卫与预防性自卫
二 案例式申论题(36%)
2011年2月16日,利比亚民众受到阿拉伯之春运动的影响,开始反格达费政府
示威.格达费政府在坚拒下台的情况下,开始镇压利比亚民众.根据2011年3月1日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调查报告显示,格达费政府在镇压示威民众时,已"严重和
有系统的践踏了抗议者人权".该报告详细描述了利比亚政府"法外杀戮,任意逮捕,
居留和动用酷刑"的情状.反对派民众为进一步对抗格达费政府的镇压,於2月27日
在利比亚东部大城班加西,组成全国过渡委员会,以做为反对派的外交与军事的
负责暨指挥单位.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上述调查报告後的第二天,格达费政府正式开始对利比亚
东部叛军所占领的城市,展开强烈的军事攻击.根据媒体的报导,格达费部队在向东部
进行军事挺进的过程中,同时利用地面坦克部队与战斗机,轰炸东部石油城镇布雷加
的港口与石油等设施.格达费部队在明显占有军事优势的情况下,不仅顺利夺回对
布雷加的控制权,并於3月15日时已逐渐接近班加西的全国过渡委员会所在地.
3月16日格达费部队仅距离班加西50公里不到时,格达费在电视发表声明:若叛军不
投降,我将挨家挨户把叛军一个一个从衣柜拖出来给毙了,绝无怜悯!
为处理利比亚内部冲突所带来的国际人道危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经过一个月的
正式与非正式讨论後,於3月17日下午正式通过1973号决议,授权"联合国成员国
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按:依据联合国安理会惯例,一切必要手段即包含军事手段)
以保护平民,但其中不包括派遣部队占领利比亚".同时,该决议授权成员国"禁止
在利比亚上空的飞行活动",建立所谓"禁航区".叛军在联合国授权和美国及北大
西洋公约组织军事介入的情况下,免於遭到格达费军队可能在班加西发动的屠城.
在联合国介入利比亚的内部冲突後,虽然叛军再度夺回部分被格达费军队所控制
的城镇,但双方仍处於僵持对峙的局面.在僵持的过程中,冲突双方与国际社会
均曾试图化解冲突.其中最值得注意者,是在4月11日由南非,毛里塔尼亚,马利,
乌干达和刚果领导人所组成的非洲联盟代表团,试图寻求冲突双方展开对话,
并提出一套停战与利比亚改革计画.但在格达费反对下台,以及叛军坚持格达费下台
的情况下,非洲联盟代表团的努力亦告吹.
其後,利比亚的战事在持续经过四个多月的僵持後,叛军在8月正式攻入首都
的黎波里,并继续进行追捕格达费的军事行动,并在利比亚其他城镇与格达费
残部进行激战.直到10月20日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正式发表声明,格达费已在家乡
苏尔特在反抗逮捕的过程中遭击毙,利比亚正式获得解放.但根据部分外电报导指出,
格达费是在遭逮捕後,始遭到全国过渡委员会军队所击毙.另外,根据人权观察组织
的报告显示,苏尔特当地部分支持格达费的居民,遭到处决并被弃置於一废弃的饭店中,
疑似被全国过渡委员会军队所杀害.
根据上述简短的2011年利比亚革命事件,回答下列问题:
1.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军事介入利比亚革命冲突的法律根据为何?(8%)
2.非洲联盟代表团的行为,在国际法上属於甚麽性质?(2%)
格达费军队轰炸东部石油城镇布雷加的港口和石油设施,是否符合武装冲突法
与环境法的限制?(6%)
3.若镇压并施行不人道酷刑的格达费政府官员逃到沙乌地阿拉伯,沙乌地阿拉伯
法院有无审查该官员的管辖权(按:沙乌地阿拉伯不是"禁止酷刑公约"的缔约国)(7%)
4.假设人权观察组织的报告内容为真,台湾政府有无起诉审判全国过渡委员会军人,
在苏尔特击毙格达费,以及处决当地居民等行为的管辖权?(8%)
5.中国曾与利比亚签署多项投资贸易与石油输出协定,相关总值约达200亿美金,
中国政府表示期待利比亚新政府可以继续维持相关协定.虽然利比亚新政府
表示欢迎中国继续在利比亚投资,但也表示将重新审查部分可能涉及贪污而签订
的协定.请从条约继承的法理,提出你对中国与新利比亚政府双方主张的看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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