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xia (bul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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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9上 沈冠伶 民事诉讼法甲上 期末考
时间Fri Jan 7 12:07:07 2011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甲上
课程性质︰法律系三组共同必修
课程教师︰沈冠伶、邱联恭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1.01.07
考试时限(分钟):8:10-10:0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测验及简答题:请选出一项正确答案并说明其理由(亦应说明
其他各项错误之理由)(50%)
1. 下列何者不具有诉讼能力?
(1) 於确认婚姻无效之诉,十八岁之原告
(2) 於请求医疗伤害损害赔偿之诉,十八岁之原告
(3) 於请求子女扶养费给付事件,十八岁之子女
(4) 受辅助宣告之人作为被告,就他造之起诉所为之答辩
2. 下列何者不得提起将来给付之诉?
(1) 为成年子女之扶养费请求
(2) 订有履行期之承揽价金给付请求
(3) 对主债务人请求时一并对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
(4) 离婚後之赡养费请求
3. 确认诉讼不具有下列何项机能?
(1) 避免纷争扩大
(2) 解决纷争
(3) 作为执行名义
(4) 维持法秩序之和平
4. 甲将乙列为被告,请求乙给付新台币200万元。其事实及理由略为:乙於98年
4月5日向甲订购预售A屋一栋,约定价金1000万元,但乙於分期给付800
万元後,余200万元一直未依约给付,经甲屡次催告,乙均置之不理,为此提起
诉讼(以下称「前诉讼」)云云。乙则抗辩:甲所交付之房屋有重大瑕疵,已解除
契约,无给付义务。问下列何者正确:
(1) 乙应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两造间契约,否则两造间系争契约仍然存在
(2) 乙如另行提起诉讼,请求甲返还已付价金800万元,此诉讼与前诉讼因涉及
同一契约关系之纠纷而为同一诉讼事件,违反二重起诉禁止之规定
(3) 甲得在前诉讼中追加提起确认诉讼,确认两造间系争买卖关系存在
(4) 乙得提起确认诉讼,确认房屋有漏水瑕疵之事实
5. 关於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诉,以下何者为正确?
(1) 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诉为给付之诉,必须办理所有权之登记完成後,始取得分割
部分之单独所有权
(2) 关於分割方案,依处分权主义,法院必须受当事人声明所拘束
(3) 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诉与请求履行分割协议之诉,为同一诉讼事件
(4) 裁判分割物之判决兼具有给付判决之性质,如有命应为一定价额之补偿时,得
为执行名义。
二、X将Y列为被告,主张於某年某月某日Y开车撞伤X,应赔偿X新台币60万元
(以下称「前诉讼」。)於前诉讼系属中,Z就该侵权行为事故给付保险金与X
後,又以Y为被告提起诉讼,其主张之事实及理由略为:Z已给付保险金与X,
依保险代位之规定,得代位X行使对Y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云云(以下称
「後诉讼」)。问:前、後诉讼是否属同一事件?前、後诉讼之法院应如何处理?
(20&)
三、S1...s20等20人为高雄县林园乡之农民,均属该乡农会A之会员,其理事长S1以
A农会为原告,起诉列P为被告於九十七年十月一日向受诉法院陈述略称:P股
份有限公司所属化学加工厂在林园乡附近,近二年来经常排出臭气污水,使该等
人授权由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命P赔偿S1...S20等人所受损害总额200万
元(第一项诉之声明);并命P今後不得再排出臭气污水,以制止其持续危害当
地包括S1...S20等人及目前耕地尚未发生损害之其他农民全体(第二项诉之声明)。
问:(30%)
1. 就第二项声明而言,其是否兼具有形成诉讼之性质?是否为将来给付之诉?
2. 假使在上开诉讼尚系属中,S2又像该馆法院诉请判决命P赔偿十万元,并不
得续为污染耕地之行为(下称「後诉讼」)。在此情形下,如何判断後诉讼
是否违反第253条有关禁止重复起诉之规定?受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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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204.145
1F:推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1/07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