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suya0129 (痂,救赎)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8下 李茂生 刑法总则
时间Fri Jun 25 21:26:28 2010
课程名称︰刑法总则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李茂生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所︰科际整合法律学研究所硕士班一年级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0/6/25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钟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某台商大老板的儿子甲,平日闲来无事时,就爱跟朋友到处喝酒,也爱与
朋友在有速限的公路上享受竞速的快感,甚至屡有喝了再上的情况。幸运
的是,甲与其友从未因此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一)晚春某日,甲应乙之邀约,前往中山高速公路新竹附近路段,一同
享受驰骋的乐趣。尽管天候有点不佳,甲、乙两人仍各自将其跑车之性能
发挥到极致。不料,就在甲、乙专心於竞速之际,忽有一名中年失业已久
的男子A,从路旁冲向外侧车道;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当时车速高达180
km/h的甲车,因为闪避不及而撞上A,A遂因此伤重而不治。试问:针对A之
死亡结果,甲、乙两人分别应负如何之刑责?(45%)
(二)事发之後,甲、乙立即驱车北上,欲喝点小酒舒缓心情。由於两人
仍处於惊魂未定之状况,酒喝的又多又急又杂,以至平素堪称酒国英豪的
两人,很快地就陷入了复杂酩酊的状态。就在此酒酣耳熟之际,甲、乙与
旁边的酒客B等人起了口角,甲遂在兴奋的状态之下,徒手将B打的鼻青脸
肿。试问:对於B的伤害结果,甲应负如何之刑责?(40%)
(三)B的友人见状,赶紧电召朋友支援,再对以甲、乙两人饱以老拳,致
两人身上亦多处挂彩,甲那斯文的无框眼镜也在过程中毁坏。心有不甘的
甲,虽仍旧处於复杂酩酊的状态,还是赶到停车场发动爱车,准备开回现
场,要给殴打他们的人一点颜色瞧瞧。车子开到店门口附近,没戴眼镜、
人又很茫的甲,发现有一落单的男子身影,看来像是刚才亦有动手打他们
的C。於是甲即采满油门朝该人撞了下去,熟料甲所撞的那个人,竟是在门
口等他回来的乙,撞击力道之猛使得乙亦因此回天乏术。试问:对於乙之
死亡结果,甲应负如何之刑事责任?(2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