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giowang (薄雪草)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8下 许士宦 民事诉讼法 期末考
时间Fri Jun 18 11:14:18 2010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许士宦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98/6/18
考试时限(分钟):120分钟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试叙明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1.逾时提出攻击防御方法之失权效、既判力之失权效与确定判决之失权效三者有何异同?
2.变更判决之诉、再审之诉与债务人异议之诉三者有何异同?
3.不负举证责任之当事人是否负事案解明义务?试举例说明之。
4.於认领子女之诉讼,被告拒不依法院命令至医院抽血为亲子血缘监定,应如何处理?
5.试简评最高法院61年台再字186号判例。
二、甲於98年1月9日驾车不慎撞伤乙之身体并损害乙之物。未赔偿乙所受损害,甲签发票
面金额80万元、98年1月20日期之支票一张予乙,作为损害赔偿债务之方法。讵料该支票
未获兑现,乙遂於同年3月10日列甲为被告,向该管法院诉请判命甲支付80万元。此诉经
法院进行本案审理後,以原告乙之债权已因清偿而消灭等理由遭受驳回,於同年5月10日
判决终告确定(以下略称为前判决)。至同年5月30日乙又列甲为被告,基於损害赔偿请求
权,向该管法院诉请判命甲支付50万元(以下略称为後诉讼)。
问:
1.前判决之既判力是否及於後诉讼?试自行假设可能状况析述之。
2.设前判决於同年4月5日辩论终结,而乙在後诉讼系主张其於同年5月15日始知其就98年
1月9日被甲撞伤发生後遗症而受损害50万元云云。此时後诉讼之受诉法院应如何审理?
三、在债权人甲为原告、列保证人乙为被告,请求履行保证债务之本诉讼系属中,受诉法
院整理争点之结果,认为借款债务即主债务之存否(如:甲与主债务人丙有无於某日成立
消费借贷契约之事实)系甲与乙间之争点,於是依职权通知丙,然後经本案审理,而下本案
判决,终告确定。
问:
1.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丙是否因丙受本诉讼之判决效力所及之故?
2.本案判决如以主债务不存在为由而驳回甲之请求,此判决对丙发生何种效力?
3.如在本诉讼之审理过程,丙未曾受诉讼告知及职权通知,丙可否诉请撤销甲胜诉之本案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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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eastwing :好像也是去年民审的考题XD 06/18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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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Kiotomoz :那则判例老师超爱的,在很多课都可以听到这则判例. 06/20 19:45
7F:推 wengcheng :应该说那则判例老师超爱骂的 08/23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