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eloneago (埴之塚光邦)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8上 叶俊荣 宪法 期末考
时间Mon Jan 11 13:32:00 2010
课程名称︰宪法
课程性质︰法律系大一必修
课程教师︰叶俊荣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99年01月11日
考试时限(分钟):110分 (10:20-12:1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谢谢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备注:本考试可以参考六法全书
第一题:简答题(50%)
一、何谓「宪政主义」(constitutionalism)?又何谓「转型宪政主义」
(transitional constitutionalism)?
二、同样是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你认为平等权与自由权的主要差异何在?
三、何谓司法违宪审查(judicial review)?在司法审查的制度选择上,我国采
取哪一种制度(抽象或具体、集中或分散)?
四、隐私权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吗?大法官是否曾指出隐私权保障的依据以
及其内涵?
五、独立机关的人事决定权应该属於立法权或行政权?大法官对此有何看法?
第二题:分析题(25%)
2008年10月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释字第649号解释,宣告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第37条
第一项规定非视障者不得从事按摩违宪。视障福利联盟主张,按摩业是视障者
主要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在取消视障者在按摩的独占地位後,视障者将面临生存
危机。因此他们依据宪法第15条生存权与工作权保障的规定,以及宪法增修条文
第10条第7项的规定,主张政府使视障者无法就业、维持生计是违宪的。请试着
分析以下问题:
1.视障福利联盟若想声请大法官解释,应该主张宪法第15条增修条文第10条第7
项,二者有何不同?
2.视障福利联盟主张,大法官即使认为身心障碍者保护法按摩独占的法律侵害了
非视障者权利而违宪,也应该要求立法者采取具体措施,使每个视障者都能够
有工作。请分析这样的主张对於宪法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结构会产生如何的影
响。
第三题:实例题(25%)
志中趁暑假去便利商店打工,赚钱贴补学费。一日学弟阿信来买香菸,志中没多
想就卖给他。警察发现後强制要求阿信接受戒菸教育,并且以违反菸害防治法的
规定分别处罚志中和其雇主三万元的罚锾。在经过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仍败诉之
後,三人声请大法官解释,主张菸害防治法第12和13条违宪。请参考大法官解释
并附具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现行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的规定,人民要声请大法官解释,必须说明
其宪法权利受到如何不法的侵害。如果你是三人的辩护律师,请说明三个人分
别什麽权利受到侵害,受到怎样侵害。
2.立法院主张,菸害防治法第12条和13条的规定是因为吸烟会造成吸烟者以及大
众身体健康所做的合理限制。如果你是大法官,你认为菸害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有没有违反比例原则?
菸害防治法
第12条
未满十八岁者,不得吸菸。孕妇亦不得吸菸。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为照顾之
人应禁止未满十八岁者吸菸。
第13条
任何人不得供应菸品予未满十八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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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开发痒的痂 唤醒沉睡已久的眼帘
血球们及组织液伴随着免疫反应 呈现
沾附在伤口的赤红 是那高贵丰足的餐点
漂浮在空气的腥臭 使你无法自拔的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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