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我是素食宝宝)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8上 沈冠伶 民事诉讼法 期中考考题
时间Wed Nov 18 10:10:12 2009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课程性质︰大四必修
课程教师︰沈冠伶
开课学院:进修部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98.11.13
考试时限(分钟):pm 6:30~8:15 105分钟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试题 :
注意:
希按题号顺序,写明题号作答
仅可参考未附判解之六法全书作答
(监考助教有说例如学习式六法 攻略式六法都不行
而且似乎每年都会抓到有同学使用 若违规使用者 当次考试以零分计算)
一、某楼房之第一层由甲、第二层由乙、第三层由丙,分别单独所有,各住居生活,
而共用同一楼梯出入正门。某日丙以防盗为由,在第二、三层间之楼梯,擅自加
设栅栏铁门,阻断甲及乙通往屋顶,以致三人间发生应否拆除该铁门之纷争(下
称本件纷争)。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40%):
1.关於本件纷争之解决,依诉讼程序或循调解程序之何者,较能实现甲之实体法上
权利?在抉择如何选用该二种程序时,应考量何等程序法上基本要求,始较能保
护甲之利益?
2.试借用本件事例,析述:相较於裁判外纷争解决制度,诉讼制度有何长、短处?
3.设甲一人自为原告,列丙为被告,起诉请求判令丙拆除该铁门。在此诉讼之审理
过程,有无应兼顾程序权保障与统一解决纷争等二要求之问题?
4.甲、乙、丙如经书面协议,愿由好友丁为渠等解决本件纷争而为适当之判断。其
後甲仍然起诉,列丙为被告,此诉讼是否合法?受诉法院应如何处理?可否迳行
驳回原告之诉?
二、甲为原告,列乙为被告,於九十七年三月一日向该管法院诉请裁判分割A地,陈
述:甲与乙按应有部分各二分之一共有A地,对於如何分割该地未能达成协议,
为此基於裁判分割共有物请求权起诉等语(下称「本诉讼」)。在其本案审理过
程,乙辩称:乙已经将应有部分移转於诉外人丙,且共有人间曾订立有分割A地
之协议(下称此协议为C事实),所以共有人间互有共有物分割协议履行请求权
,X仅可行使此项请求权等语。试叙明法理依据,解答下列问题:(40%)
1.於协议不成而请求裁判分割共有物之诉讼,原告甲关於分割方法所为之诉之声明
,对法院有无拘束力?甲如请求法院依双方所成立之分割协议予以分割时,其关
於分割方法所为之诉之声明,对法院有无拘束力?
2.设甲就C事实有争执,而认为其未曾与乙订立有分割A地之协议。问:在此情形
下,甲宜如何处理,始能利用同一程序,以达成消灭共有关系而彻底解决纷争之
目的?
3.受诉法院宜如何处理,始较符相关诉讼法上要求?
4.设法院就本诉讼行争点整理程序时,甲与乙达成不将C事实作为判决基础之协议
。问:此项协议对受诉法院有无拘束力?有关此项协议存否或意思表示有无瑕疵
等事之当事人陈述(提出主张),是否亦适用诉讼法上适时提出主义及民法上相关
规定?能否借用此事例,扼要评述民事诉讼法与实体法之相互关系?
三、甲列乙为被告,於九十七年十月三日向该管法院起诉,声明求为判决命乙赔偿四
十万元。其陈述略称:「乙於九十五年七月三十日驾车在台北市徐州路驾车追撞
甲所乘机车,致机车受损,并造成甲大腿骨折,支用修理费及医疗费共四十万元
。乙之行为有过失,且与甲之受害有相当因果关系。为此,基於损害赔偿请求权
起诉」。对此,乙声明求为判决驳回甲之请求,辩称:「乙未有过失加害行为,
不愿赔偿」等语。试说明理由,回答下列问题:(20%)
1.能否借用本件事例,析述:处分权主义之机能及其采用之法理根据为何?
2.设受诉法院认为:甲所主张之请求权已罹於消灭时效,且就车祸之发生,甲亦与
有过失等旨。此时,受诉法院可否迳行判决本案请求之一部或全部为无理由?其
应依循之审理原则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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