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0928 (Where is the Republic)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7下 廖义男 土地法规 期末考
时间Fri Jun 19 02:09:37 2009
课程名称︰土地法规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廖义男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9.06.16
考试时限(分钟):08:10 ~ 10:0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电力公司甲为兴建发电厂,需要座落於A县境内而为乙所有之土地B地,
甲与乙协议价购不成後,乃申请徵收该B地,经内政部核准後,於A县政
府将该徵收案於民国98年1月5日以书面通知乙并公告後,甲即依当时该
B地之公告土地现值二十亿元备妥缴交给A县政府,并由A县政府於同年2
月10日转发给乙。乙虽受领但同时对此补偿费金额表示不服提出异议,
同年3月6日A县政府查明该B地之公告现值应为五十亿元始为正确,乃要
求甲尽速补缴其差哦。甲因三十亿元金额庞大,筹凑费时,迟至同年6
月15日始补缴之,并即由A县政府通知乙前来领取。问
1. 乙得否主张该徵收案应失其效力而请求返还土地?试说明其理由。
2. 如乙於2月10日受领补偿金并未提出异议,旦嗣後於同年3月6日A县
政府自动查明该B地为都市计画之公共设施保留地,其应补偿之地
价,应以毗邻非公共设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现值计算,应为五
十亿始为正确,乃依职权撤销原补偿处分,并要求甲尽速补缴其差
额。甲因三十亿元金额庞大,筹凑费时,迟至同年6月15日始补缴
之,并即由A县政府通知乙前来领取。问乙得否主张该徵收案应失
其效力而请求返还土地?试说明其理由。(40%)
二、甲将其所有土地A地卖与乙,缴交土地增值税一百万元後,将该土地移
转登记予乙,嗣後因乙未履行其支付价金义务,甲乃以此为理由解除该
买卖契约,并请求登记机关涂销该移转登记,并请求税捐稽徵机关返还
该缴交之土地增值税一百万元,问甲此种请求有无理由?试说明之。
(30%)
三、无耕作能力之甲继承一块农地A地,於民国90年1月1日将该A地出租予乙
耕作,租期六年。90年3月A地所在地县政府丙发布都市计画,将A地划
为住宅区之建筑用地。问
1. 甲能否因此即以该地已不能供耕地使用之目的为理由而终止耕地租
约?或须等至县政府丙期限通知为建筑用地之使用时,始能终止耕
地租约?
2. 如已以该A地已划为住宅区之建筑用地遂不为耕作,丙县政府则以
该区依都市计画进行建设尚需五年以後,不应废耕,乃通知期限使
用,乙置之不理,经课荒地税三年以後,乙仍将之闲置不用,丙县
政府遂依当时之公告土地现值九十万照价收买该A地。问
(1) 甲主张此照价收买违法而请求撤销,有无理由?
(2) 甲因照价收买丧失其所有权,对乙能行使如何之权利。
(30%)
* 得参考六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4.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