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ismyname (Ted)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7下 陈忠五 民法物权 期末考
时间Thu Jun 18 23:00:16 2009
课程名称︰民法物权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陈忠五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9.06.18
考试时限(分钟):12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说明 :
1.不必抄题,但请明确标示题号。
2.可参阅法典,但不得参阅讲义、书籍、笔记或其他参考资料。
试题 :
第一题(50分)
甲为法律系学生,在教室内以书包占位子。乙见状,趁甲离开时,
窃取其书包。到手後,乙检视书包内容,发现有I-POD(其上贴有甲
姓名贴纸)、PSP掌上型电玩、王泽监民法总则、100元钞票数张及
兄弟象球星恰恰彭政闵的纪念悠游卡。乙将I-POD以低价出售给丙;
说服未满六岁的弟弟丁拿压岁钱换PSP的电动玩具;将民法总则赠予
学妹戊;再拿钞票向法学院地下室书商己购书;最後乙将悠游卡转卖
给职棒收藏家庚。假设甲好不容易透过监视录影机,抓到乙行窃的证
据,并追查到书包内的物品的下落。试问:
(一)I-POD是甲二十岁的生日礼物,甲得否向丙请求返还I-POD?
(二)PSP电玩是甲平常的休闲来源,能否向丁请求返还?
(三)甲在王泽监的民法总则上有许多呕心沥血的笔记,能否向戊请
求返还?
(四)钞票是今年外婆给甲的红包,甲得否向己请求返还?
(五)甲好不容易始购得该纪念悠游卡,得否向庚请求返还?
第二题(30分)
甲乙丙三人分别共有A地,每人拥有应有部分三分之一,三人就A地
之管理已成立分管契约,将土地分为三部分,由各人自由使用、收益
,而甲再将其分管部分以每个月两万元出租予丁。惟乙因生意失败,
资金周转不灵,於甲不知情之情况下,私自将A地出卖予戊,并已办
妥A地移转登记。试问:
(一)甲得否向戊请求返还土地?
(二)戊得否向丁请求返还土地?
第三题(20分)
请「具体举例」,说明何谓抵押权之「从属性」,并分别就「普通抵
押权」与「最高限额抵押权」之从属性说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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