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284074 (心无旁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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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7上 林钰雄 刑事诉讼法上 期末考
时间Tue Jan 13 18:16:41 2009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上
课程性质︰系定必修
课程教师︰林钰雄 副教授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9.01.13
考试时限(分钟):11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一、请解释下列名词:
1. 供述基准与主动基准(不自证己罪原则)
2. 继续效力与放射效力(非任意性自白)
3. 多数辩护与共同(通)辩护
二、检察官向管辖法院起诉公务员A涉嫌泄漏国防以外机密之案件。
1. 设若法院调查後确认检察官起诉之犯罪事实,唯法院认为该行为同时构成刑法
上之伪造文书罪名,试问A伪造文书之犯行是否在法院之审判范围?
2. 设若法院以证人身分传唤A泄密之对象,即公务员B,调查之後发现,A、B
实乃泄密罪之共同正犯。试问B之泄密犯行是否在法院之审判范围?
3. 承2.所述,检察官若欲使B在同一次诉讼程序中接受审判,应经何等程序,始
为合法?
三、试分述下列情形是否违反法定法官原则:
1. 被告B因涉嫌贪渎,案经检察官向管辖地方法院起诉後,依照该院内部分案规
则,由院长召集庭长会议并「个案决定」该案应由哪位法官承审。
2. 高等法院审理关於总统主张国家机密特权之抗告案件,并非依法院组织法及该
院一般之分案规则(抽签後由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而系「以资深庭长
为审判长之法官五人组成之特别合议庭审理之」(司法院释字第 627号解释参
照),并由院长召集庭长会议,「个案决定」承审之资深审判长及其他四名法
官。
四、检察官起诉被告B杀人案件,案经一、二审有罪判决後,上诉第三审经发回更审,
此後二件在第二、三审间来来回回,数度发回更审,历时十六年仍於高等法院进行
第五次更审程序。B之辩护律师V主张,本案因诉讼极度迟延,要求法院迳以「程
序判决」终结本案。是从学理观点分析V之主张有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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