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use (~^__________^~)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7上 蔡宗珍 行政法实例演习专题讨论 期末考
时间Mon Jan 12 17:22:08 2009
课程名称︰行政法实例演习专题讨论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蔡宗珍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98/1/12
考试时限(分钟):10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试题 :
得参考任何资料
1、甲乙丙三人共有一笔土地,各持有三分之一应有部份。乙丙拟将其共有之土地与建商
合作作屋出售,未获应允,因此无法顺利申请建造执照(按:申请件照执照,依法应出具
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文件)。乙遂於丙不知情之情形下,私自委托第三人伪刻甲之印章,并
加盖於甲名义之土地使用权同意书上,完成所有的共同人均出具土地使用权同意书之要件
後,乙丙与不知情之建商丁合建契约,由丁为起造人,持向台北县政府所属工务局申请建
造执照,台北县政府因而於84年6月10日据以核发於甲乙丙三人共有土地上建屋之A建造执
照给丁。
施工中甲发现情後,於84年12月1日以其名义作成之土地使用权同意书系伪造为由,具函请
求台北县政府撤销A建造执照,并请求命起造人立即停工,回复原状。台北县政府以B函函
覆甲,其主旨部份记载
「复台端84年12月1日函,请查照。」;说明栏中则略称该土地使用权同意书形式上并无伪
造之嫌,该府无法迳为撤销A建照,亦无法命起造人停工与回复原状,若关於系争土地存有
私权纠纷,请另循民刑事诉讼途径解决。甲针对此函於收受後30日内提起「诉愿1」
问题一:请分析讨论内政部审议委员会对於甲提起的「诉愿1」究应为形式审查後不受理
,或是应就有无理由为实体决定?(30%)
2、甲另外亦向检察官提出告诉,检察官对此提起公诉,缠讼多年,期间系争土地上的房屋
早已建好,并於92年10月取得B建筑物使用执照,已有不知情住户陆续入住。最後经最高法
院93年12月1日判决乙伪造文书罪确定,判决理由中并明确认定乙伪造甲名义之土地使用权
同意书。甲於93年12月13日以乙伪造甲名义之土地使用权同意书已经刑事判决确定为由,
再度向台北县政府请求注销A建造执照与B使用执照,并随函检附最高法院之判决书。台北
县政府一直到96年1月3日以C函通知丁,副本送甲,以乙伪造甲名义之土地使用权同意书
一事已经刑事判决确定,84年间核发A建造乃属违法为由,撤销A建照,并注明丁就该已建
筑完成之建筑物,於不违反建筑法第58条各款所列情形者,得检附合法证件於三个月内再
行申请建照,逾期执行猜除系争建筑物。台北县政府随即再於96年1月4日以D函通知丁,
以A建照既经撤销,则核发B使用执照亦属违法,爰一并撤销B使用执照。丁对C函与D函均
不服,於法定期间内分别提起「诉愿2」与「诉愿3」,请求撤销原处分。
问题二:请分析讨论丁提起的「诉愿2」与「诉愿3」是否有理由?(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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