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elt (嗯.....)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6下 林明昕 行政法期末考
时间Thu Jun 26 13:00:53 2008
课程名称︰行政法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林明昕
开课学院:进修部
开课系所︰法律
考试日期(年月日)︰97/6/17
考试时限(分钟):17:30~21:2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Yes
试题 :
一、请依行政程序法第三条说明:台北地方法院办理法庭旁听席分配时,是否直
接适用行政程序法第六条,不得为无正当理由之差别待遇?(15分)而该法院刑事
庭於审理案件,进行科刑之际,是否直接适用同法第七条,以注意比例原则之问
题?或是另应适用其他法律中之那一条文?(15分)
二、请扼要说明行政处分之附款中「期限」与「条件」之区别!(5分)其次并说
明「条件」与「负担」之区别!(10分)最後,再试以「某甲之入学许可」(此为
对甲之行政处分本身)与「甲应於该入学许可送达後十日内,缴交照片三张」(此
为附款)之关系为例,分别拟出附「停止条件」、「解除条件」及「负担」等三种
不同之行政处分!(15分)
三、某甲经营一商号,因生意兴隆,致遭同业嫉妒而向主管机关检举,诬以其所
营商号严重不法云云;该主管机关不查,遂下命某甲自即日起停止营业,某甲就
此虽深感不服,惟因个人因素,而致耽误法定救济期间,无法再以行政争讼之手
段,请求诉愿机关暨行政法院等撤销停止营业之处分。今试问:某甲仍得否另以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二项为据,向主管机关请求赔偿因系争停业处分所造成之营
业上损害?(20分)又,万一该主管机关嗣後知情,自行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条撤
销原停止营业之处分後,某甲之国家赔偿请求权是否因此而成立,抑或将因主管
机关之撤销原处分,系属同法第118条本文或但书之情形,而异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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