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VIVA (5/7 雄友之夜活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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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6下 黄锦堂 中华民国宪法与政府二 期末考
时间Thu Jun 19 17:52:00 2008
课程名称︰中华民国宪法与政府二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教师︰黄锦堂
开课学院:社会科学院
开课系所︰政治学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97/06/19
考试时限(分钟):130分钟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只得携带六法全书;每题25分
一.针对总统、行政院与立法院之权力划分,释字第520号解释文与理由书采用如何之
权力分立理论?
二.简答题
政大六月十八日校评会以十四票对七票通过,依【教师法】第十四条第六款,决议「不续
聘」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庄国荣,原因是违反性别平等教育法精神,以及言行不检、有损
校誉。政大该「不续聘」案必须在十天内报教育部,由教育部召开二次「不适任教师审议
小组会议」审议。由於教育部召开的不适任教师审议小组会议只会进行「程序」审议,预
料在结论上不会更改。试问
(一).在我国现行法院体系之下,庄先生应如何打官司?
(二).庄先生有无可能打宪法官司?有哪些管道?
三.释字第596号解释触及平等原则,试评论之。
「宪法第七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内涵并非指绝对,机械之形式上
平等,而系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实质平等;立法机关基於宪法之价值体系及立法目的
,自得斟酌规范事物性质之差异而为合理之差别对待。国家对劳工与公务人员退休生活所
为之保护,方法上未尽相同;其间差异是否抵触宪法平等原则,应就公务人员与劳工之工
作性质、权利义务关系及各种保护措施为整体之观察,未可执其一端,遽下论断。劳动基
准法未如公务人员退休法规定请领退休金之权利不得扣押、让与或供担保,系立法者衡量
上开性质差异及其他相关因素所为之不同规定,属立法自由形成之范畴,与宪法第七条平
等原则并无抵触。」
四.有人说我国总统「有权无责」,这话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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