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hino0314 (rh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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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6下 林明昕 行政救济 期末考
时间Tue Jun 17 18:58:16 2008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行政救济
课程性质︰系定必修
课程教师︰林明昕
开课学院:法律学院
开课系所︰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8.6.17
考试时限(分钟):12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注意事项:
1.考生得携带附大法官解释及其他法院重要裁判例之六法全书入场作答。
2.考生,除前项参考资料外,不得携带任何参考文献资料入场。违者,考试科目不予计分
3.考生,於考试时间内,须关闭手机及其它电子通讯工具。违者,第一次扣五分;第二次
考生应立即交卷、出场,考试科目不予计分。
请把握重点,仅以答案卷一张前後两页为度作答。
考题:(100分)
建商某甲於A市有一建地,该建地左邻为乙,右邻则为丙。今甲欲建屋贩售,而申请
建造执造时,则其所发生之各种行政争争讼法上问题,如何解决?
(请简单说明理由,必要时,附条文依据!)
一、当建造执造之发给属於A市之自治事项,但因主管机关依其裁量决定,驳回建商某甲
之申请,甲为寻求救济,而依法提起诉愿时,此际,受理诉愿机关是否将因拒绝给照
之机关为(1)A市政府本身,抑或(2)A是政府所属之B机关等两种不同情形,而分别异
其诉愿审查标准?(20分)
二、承前题,若受理诉愿机关,依其审议结果,撤回原主管机关之原驳回处分时,则当该
主管机关是否亦因其为(1)A市政府本身,抑或(2)A是政府所属B机关等两种不同之情
形,而分别得以利用行政争讼之方式,来维持其所作成原驳回处分?(10分)此际,如
其答案为肯定时,则主管机关原则上应利用哪种诉讼类型进行诉讼?并且在此之前,
有没有先行提起诉愿之必要?(10分)
三、又,在本案中,假使建商某甲所申请之建造执照,其发给机关为A是政府本身,惟A市
政府在系争申请案中,程序上必须先取得某中央机关C核定後始得发照时,则若本案
系因C机关拒绝该向核定,而致A市政府因此驳回甲之申请者,甲在争取建造执照之发
给而所提出之行政诉讼中,究竟应以A或C为单独被告?抑或甚至以A及C为共同被告?
(10分)而此际,若本题之答案为A或C时,则非为被告之C或A,其权利又将透过哪一种
行政诉讼法上之制度而予以保障?(10分)
(本题仅以行政诉讼为例说明,无庸就诉愿程序特别讨论;因为两种程序於此之问题
点,相关情形其实完全一致。)
四、此外,同样在本案中,假使建商某甲执照之申请既遭驳回,则其於行政争讼过程当中
,若为避免争讼程序过度延宕,以至於嗣後纵因胜诉而取得建造执照时,有将错失建
屋贩售之商机,应声请哪一类型之暂时权利保护?(10分)而此际,行政诉讼法第299条
之规定,是否将构成甲之暂时权利保护声请之障碍?
五、最後,在本案中,假使建商某甲所申请之建造执照,虽获主管机关同意发给,惟该建
照所预定的建筑物左侧,因有违反防火墙设置之规定,而致其左邻乙、右邻丙,以及
建商某甲之商业竞争对手某丁不服,分别提起行政诉讼时,则以、丙、丁三人所分别
提起之诉讼,何者之起诉不合法?(10分)又此际,因建造执照者,其性质是属行政处
分类型中不具有「执行力」之形成处分,从而乙、丙、丁在诉讼过程中,并应以停止
执行或假处分,作为其暂时权利保护之手段,始为正确?(10分)
(本题亦仅以行政诉讼为例说明,无庸再作诉愿程序再作讨论,因为两种程序在此之
问题点,相关情形其实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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