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aydiscover (毛怪)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6下 刑事政策 王皇玉
时间Tue Jun 17 18:18:47 2008
课程名称︰刑事政策
课程性质︰选修
课程教师︰王皇玉
开课学院:法律
开课系所︰法律
考试日期(年月日)︰97.6.17
考试时限(分钟):100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谢谢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注.本考试不可参考法条(试卷後有附)
一、某厂商为得标政府采购案,在公开招标之前,私下以新台币二十万元行贿负责招标
之官员,因而事先得知底价。後来东窗事发,遭检警调查。试回答以下问题:
(一)检察官认为行贿罪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轻罪,只要厂商负责人A愿意在该县市
公园中立碑刻上自己犯行经过,表明悔过,即给予三年缓起诉之处分。试从本课
程中所学之各种不同刑罚理论,分析这种要求以立碑方式表明悔过之缓起诉处分
可达何种刑罚目的?是否适当?
(二)本案中,假设收贿而透露底价之官员被判罪科刑,法官宣告没收二十万元贿款。
付贿款之厂商负责人A可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73条(条文见後)规定,请求
发还贿款?
二、甲是小学校长,常常酒後驾车。前次因酒後驾车,被检察官缓起诉一年。缓起诉期
间过後,又因酒後驾车被警方查获。因甲是再犯,酒测的酒精浓度值又高,所以检
察官此次不再缓起诉,而是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地院法官宣判时,判处被告四个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试回答以下问题:
(一)易科罚金之规范目的为何?
(二)执行处检察官执行时,发现甲有酒醉驾车前科,认为甲属经常性的危害社会,所
以不准易科罚金。试问究竟检察官还是法官较适於拥有易科罚金之裁量权?
三、本学期看的电影中,男主角的主要诉求为何?一场犯罪中,加害人杀死被害人,而
被害人没有其他家属,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考虑到因为没有被害人家属的情感需要
抚慰,所以轻判犯罪人比较无所谓吗?(电影名铁案疑云)
本考试所需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1
被告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检察官参酌刑法第
五十七条所列事项及公共利益之维护,认以缓起诉为适当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
缓起诉期间为缓起诉处分,其期间自缓起诉处分确定之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2
检察官为缓起诉处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间内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项: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过书。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之财产或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四、向公库或指定之公益团体、地方自治团体支付一定之金额。
五、向指定之公益团体、地方自治团体或社区提供四十小时以上二百四十小时以下之义务
劳务。
六、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理辅导或其他适当之处遇措施。
七、保护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预防再犯所为之必要命令。
检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项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项,应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
并得为民事强制执行名义。
第一项情形,应附记於缓起诉处分书内。
第一项之期间,不得逾缓起诉期间。
刑事诉讼法第473条
没收物,於执行後三个月内,由权利人声请发还者,除应破毁或废弃者外,检察官应发还
之;其已拍卖者,应给与拍卖所得之价金。
刑法第34条
从刑之种类如下:
一、褫夺公权。
二、没收。
三、追徵、追缴或抵偿。
刑法第38条
下列之物没收之:
一、违禁物。
二、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预备之物。
三、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
前项第一款之物,不问属於犯罪行为人与否,没收之。
第一项第二款、第三款之物,以属於犯罪行为人者为限,得没收之。但有特别规定者,依
其规定。
刑法第41条
犯最重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
,得以新台币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罚金。但确因不执行所宣告之刑,
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前项规定於数罪并罚,其应执行之刑未逾六月者,亦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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